合肥市司法部《罪犯会见工作管理规定(试行)》规定
第三十一条 罪犯会见时可接受下列物品:
(一) 内衣、内裤、线衣、棉被和鞋子(皮鞋除外);
(二) 内容健康的书、报及学习用品;
(三) 适宜监狱内开展的文化体育活动用品;
(四) 经监狱医院或卫生所签单同意的外购药品。
会见人带给罪犯的上述物品必须经会见室民警检查确认后,由民警直接交给罪犯(药品必须经医院或卫生所医生鉴定后,由分监区民警领回)。对在会见物品中夹带违禁品的,一律没收,并视其情节给予适当处理。
除上述物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监内。
扩展资料:
监狱奖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五十六条 监狱应当建立罪犯的日常考核制度,考核的结果作为对罪犯奖励和处罚的依据。
第五十七条 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表扬、物质奖励或者记功:
(一)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积极劳动,有认罪伏法表现的;
(二)阻止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的;
(四)节约原材料或者爱护公物,有成绩的;
(五)进行技术革新或者传授生产技术,有一定成效的;
(六)在防止或者消除灾害事故中作出一定贡献的;
(七)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在服刑期间一贯表现好,离开监狱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监狱可以根据情况准其离监探亲。
第五十八条 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禁闭:
(一)聚众哄闹监狱,扰乱正常秩序的;
(二)辱骂或者殴打人民警察的;
(三)欺压其他罪犯的;
(四)偷窃、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
(五)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劳动或者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
(六)以自伤、自残手段逃避劳动的;
(七)在生产劳动中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或者有意损坏生产工具的;
(八)有违反监规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依照前款规定对罪犯实行禁闭的期限为七天至十五天。
罪犯在服刑期间有第一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监狱法
1、衣服类:除外衣以外的内衣、内裤、袜子、毛衣、鞋子等。不许有金属饰物。
2、书籍类:健康书籍及自学考试用书。
3、食品、香烟不可以带。
4、钱:可以充消费卡,然后消费 。
扩展资料
根据《罪犯会见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第十三条 会见室应设置透明的隔离墙,两边对应安装通话器,配备足够的固定凳椅。显目位置应张贴“你的通话将全部受到监听和录音”等警示性标语。
第十四条 亲情会见室应配置固定的、相对隔离的会见桌,每桌安装四把固定的椅子。亲情会见室应安装覆盖每一角落的音像探头,每张会见桌附近必须留有监听民警的固定座位。
第十五条 亲情餐厅应配置同亲情会见桌类似的餐桌,餐厅内必须设置厕所和热水供应设施。
第十六条 亲情同居室要做到安全坚固,便于管理,有报警装置,生活设施齐全。生活用具应尽可能全塑化,不得有锐钝器和攀援物品。亲情同居区必需设置民警值班室。
第十七条 搜身检查室用于罪犯亲情会见、共餐、同居结束后,民警对罪犯进行搜查及所带物品检查的场所,应配置必要的检查器械。
第二十二条 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会见:
(一) 正在接受隔离审查的;
(二) 禁闭期间的;
(三) 严管集训期间的;
(四) 受警告、记过处分三个月内、禁闭处分六个月以内的;
(五) 在会见时夹带、藏匿违禁品,被查证后六个月以内的。
第三十一条 罪犯会见时可接受下列物品:
(一) 内衣、内裤、线衣、棉被和鞋子(皮鞋除外);
(二) 内容健康的书、报及学习用品;
(三) 适宜监狱内开展的文化体育活动用品;
(四) 经监狱医院或卫生所签单同意的外购药品。
会见人带给罪犯的上述物品必须经会见室民警检查确认后,由民警直接交给罪犯(药品必须经医院或卫生所医生鉴定后,由分监区民警领回)。对在会见物品中夹带违禁品的,一律没收,并视其情节给予适当处理。
除上述物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监内。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罪犯会见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1、衣服类:除外衣以外的内衣、内裤、袜子、毛衣、鞋子等。不许有金属饰物。
2、书籍类:健康书籍及自学考试用书。
3、食品、香烟不可以带。
4、钱:可以充消费卡,然后消费 。
各个地方的规定不一样,具体规定要根据犯人所在监狱。例如合肥市规定如下:
合肥市司法部《罪犯会见工作管理规定(试行)》规定
第三十一条 罪犯会见时可接受下列物品:
(一) 内衣、内裤、线衣、棉被和鞋子(皮鞋除外);
(二) 内容健康的书、报及学习用品;
(三) 适宜监狱内开展的文化体育活动用品;
(四) 经监狱医院或卫生所签单同意的外购药品。
会见人带给罪犯的上述物品必须经会见室民警检查确认后,由民警直接交给罪犯(药品必须经医院或卫生所医生鉴定后,由分监区民警领回)。对在会见物品中夹带违禁品的,一律没收,并视其情节给予适当处理。
除上述物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监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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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监的相关规定:
根据《监狱法》第40条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
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提出会见的要求,中队干警随信寄发《会见通知书》,会见对象按照规定的日期前来监狱会见。罪犯会见的对象原则上指罪犯的近亲属和监护人。
探监须符合以下条件 :
一、主体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的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是,现在全国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进行探监,因为探监可以为监狱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
二、证件条件。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1.身分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现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种证明。
三.时间条件。这一条件规定只有的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但现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监狱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衣服,被子等
如果说去监狱探监带什么最实惠。那么最好是带衣服,棉被等。牢房的冬天是很冷的,有了衣服和被子,犯人就不容易感冒,更好地积极改造。
2
最基础的日用品
一些最最基础的日用品,比如草纸什么的,部分监狱是允许带的,但是要经过重重的审查。比较尖锐的,有攻击性的直接拒绝。各地的规定都不同,具体可以看监狱的要求。
3
健康向上的书籍
读书能够陶冶人的心情,一个原本暴戾的人,如果能够长期饮用“心灵鸡汤”,那么相信他的性情就会得到改变,脱胎换骨。
4
职业教育教材
相当部分的人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是因为没有学历,到处受人欺负,最后急了就做出一些冲动的事情来。牢里岁月长,可以带一些他们感兴趣的职业教育教材,供其在狱中学习,出来后也能找到不错的工作。
5
送点零花钱
监狱里也有商店,监狱的商店基本上都是给犯人消费的,有的监狱管得比较紧,连日用品都不给带,缺什么都就自己去商店刷卡。那么这种情况下,多给些零花钱打到卡上就对了。
6
带家人的讯息
探监是很不容易的,就算能见到亲人,也见不全,很多犯人坐牢特别想家,有孩子的则是非常惦记孩子,那么可以由去探监的人做代表,把家人的讯息传达过去,让坐牢的人安心。
7
其他符合监狱规定的物品
不同的监狱规定不同,如果可以外带的,一般可以通知家里人送过去,注意不能带的东西千万不要乱带,否则只会害了犯人。
END
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