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请各位资深HR赐教,5.1当天加班,按照规定是照平日工资的3倍计算加班工资。5.6日因事请假1天,公司人事部要求这种法定加班后请假的情况,就按相互抵消一天假期算,而不再另发加班工资。这样的做法合理吗?如果不合理又是哪里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