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经济的社会问题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31

《1980年联合国报告》指出,妇女占世界一半人口,全世界工作时数的2/3是由女性完成的,而女性的收入只占全球收入的1/10,女性拥有的资产只占全体的1%。 而1949年以来,男女平等一直是中国的基本国策,有关性别平等的目标,主要通过专门的非政府组织,推动女性劳动参与率、保障其在教育、婚姻家庭、健康、法律等方面的权利来提高妇女的地位。50多年来,中国的内外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迁,尤其是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转型期),一系列的制度变迁改变了原有的政治、经济结构,在各个方面都产生了新的性别问题。
止2005年在职务犯罪中,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女性经济犯罪案例日渐见多,就是其中之一。
对正义网反腐频道“滚动播报”栏内六七两月所列个案的统计,发现在184例已经批捕,或正在审理,或已经宣判的个案中(剔除集体经济犯罪案例、综合性分析所涉及的群体案例),明确为女性经济犯罪的个案有31例(包括夫妻同案)之多,占16.5%,明显高于2004年前的比例。尽管这一比例不像检察、审判机关统计出来的数字那样完整,那样精确,那样具有统计学意义,但从一个侧面多少可以反映这一趋势的客观性。
在传统的眼光里,女性一般表现为处事谨慎,不敢轻易“越雷池一步”。而如今,女性经济犯罪出现这样的趋势,令人关注。
经过对31例女性经济犯罪个案归类分析,发现女性经济犯罪存在“四多”:
其一,利用手中权力敛财多。这类个案有13例,占41.9%。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自己身在某个领导位置上,如房地局长、民政局长、福利院长以及处长、科长或公司经理等,直接凭借手中权力,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二是靠丈夫手里的权力,妻子在私下里收受贿赂,如毕玉玺之妻王学英,收受23.13万美元,成为毕受贿一案中的从犯。这说明,权钱交易之风已经开始向握有某种权力的女强人蔓延。
其二,利用工作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多。这类案例有18例,占58%。其中属于单位财务人员、银行工作人员的有12例,在18例中占了三分之二。女性财务人员职务犯罪多了起来,除了财务岗位女性居多外,主要还是由于“近水楼台”这个因素,使她们稍稍做些手脚,便能轻而易举地将公款占为己有,从而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人群。
其三,涉案数额巨大的多。在31例女性经济犯罪中,涉案数额在百万元以上的有13例,占41.9%。其中涉案数额最高的是被称作“甘肃第一贪”的原甘肃省电力公司财务处长顾慧娟,贪污、挪用、受贿2300万元,其中贪污就有1700万元之巨。下手心狠手辣,贪得无厌,完全不计后果,正是她们的真实写照。这说明女性经济犯罪,开始出现越来越疯狂的倾向。
其四,畏惧犯罪后果的多。这类个案所占比例虽然不足20%,却不可小看。一方面,她们在作案时常常表现出不计后果的架势;另一方面,当即将“东窗事发”或已经案发时,她们又表现为无法面对犯罪后果,或者不敢接受法律的惩处恐惧状态。而正是这一点,恰好表现出女性经济犯罪的某些特点。比如,银川一家公司的经理刘某,以及宁波一家公司的一个会计,在贪污单位巨额公款后,便出逃在外;还比如,有的女性涉嫌经济犯罪被押上法庭受审,居然采取拒不认罪的做法,以为死不认罪,法律便拿她没有办法。“甘肃第一贪”顾慧娟在法庭上声称自己“没有用公家一分钱”,毕玉玺之妻在庭审时大说“借钱”“很正常”,挪用5000万元的国资委官员陈某在受审时大耍脾气,坚持说“自己没有罪”,等等。
女性经济犯罪趋多现象令人担忧。针对这种新情况,针对女性经济犯罪的这些特点,我们有必要认真思考相应的对策,《妇女权益保障法》是规范和推动我国妇女权益工作的行动纲领,比如针对女性经济犯罪进行法制教育,强化制度建设和内部监管等防范措施,以减少这类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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