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逼着合同制员工签订中止劳动合同合法吗

如题所述

不合法,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都需要企业和员工双方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才能进行。
员工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情况,会对公司作出相应的处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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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1-20
1、签不签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你可以不用管,也不用担心,用工的法律风险在用人单位。

2、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定的,从用工之日起就应当建立,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办理是违法的。

3、等到你什么时候不想在这个单位干了,你在提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公之日起一个月以后支付双倍工资。同时要求补充办理所有社会保险。

4、如果单位不予支付,申请劳动仲裁,百分之百胜诉,但现在不用着急。

5、单位的违法行为还可以作为你合法辞职的理由,不但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更比用批准,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索取没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0-15
1、没有法定理由终止合同是违法的
2、如果是违法的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3、赔偿金计算方式为:工作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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