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土地证的地类(用途)栏标明“商业用地”房产证的设计用途栏也标明“商业”的房屋为住宅违法吗?

我的房子是通过拍卖买来的,原是一家酒店餐饮部二楼的雅间,现即将拆迁,该房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地类(用途)栏明确标明“商业用地”;《房屋所有权证》的设计用途栏也明确标示为“商业”。但我暂时将该房产用于住宿。请问拆迁时应按住宅或是按商业用房进行赔偿?

第1个回答  2013-03-17
按照商业用房进行赔偿是很有可能的,但如果拆迁后只是建设住宅项目则只按照住宅进行置换。追问

谢谢红东大哥的回答。拆迁后新建小区有商业项目。在拆迁前的评估中,对我的房子是按商业用房进行评估的,但赔偿时他们又不认可了。说我的房子现在未用于经商,未办营业执照,未办税务登记,只能按住宅进行置换,但他们又说不出是依照国家法律的哪条哪款来确认为住宅的。对于我房本上的“商业”二字,他们只承认给予约5万元的补偿,至于这5万元是怎么算出来的,他们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请问,国家有相关的法律或政策规定吗?

追答

要是你的房子注册有公司,那赔偿就会按照商业的来。问题是现在做这个有些晚了,祝你好运朋友。

第2个回答  2013-03-17
住宅,他到时候是根据你的房子来拆迁补给的...追问

谢谢!请明示国家相关的法律或政策规定。依据什么法的哪一款来确认的?而且当初房子在过户给我时,我是按商业用房交的税费,而且我房本上的“商业”二字也不是我写上去的,难道政府机构把这仅仅当作儿戏,认定了的可以不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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