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证名字变更

农村宅基地证户主原本是爷爷一人,于1998年去世,配偶也过世了,膝下1儿子2女儿健在。2个女儿都是出嫁的,户口也都迁出去了,当时没有爷爷奶奶都没有立遗嘱。房子一直是儿子使用居住的,户口本的户主也是他。他及配偶也变成了城镇户口,生有一女还是农民户口。现在想把农村宅基地证名字变更为儿子的名字,需要哪些证明?或者能直接写爷爷的孙女名字吗?需要哪些费用?

儿子的户口是非农户口,我国土地法规定,非农户口是不得办理宅基地土地使用证的,至于孙女,还是农村户口,就可以办理,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爷爷与孙女的关系证明,如果国土局要求严格的话还有公证处公证,还有爷爷的户口本,上面有备注去世,户口本没了就派出所写销户证明,然后带上证明和公证到国土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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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09
变更没有多大意义,一时半会也不会收回宅基地,变更不符合规定也是无效的,比如说孙女追问

本来就是我们家的啊,就是一直是爷爷的名字,可以爷爷过世很久了,以后要是拆迁什么的,还是爷爷的名字不是很麻烦吗?这边的习俗是嫁出去的女儿不继承遗产的,但是法律意义上不是的吧。。。现在的宅基地一直是儿子居住着。我想知道变更的话,需要哪些手续,因为好像非农户口也不能的。你明白?

追答

宅基地及其房屋不是遗产,不适用继承法,女人一般不参与宅基地发放。如果拆迁的话,除了宅基地证件、户口本以外,房子本身是谁的这个事实也会补偿的,对于宅基地不符合政策就很难了,管理严格的话,有证件也会无效的。再简单不过的事了,不符合规定,有了证件只能说明有违法行为,违规办理肯定无效

追问

宅基地肯定是复合政策的呀,既然不属于遗产,那更名成现在房子的拥有者(儿子)的名字应该可以是理所当然的吧。宅基地上的私房也是爷爷的名字,私房是遗产吧。。。但是是儿子出资的。这个又怎么算呀?

追答

先把户口本的户主弄好吧,再找村委会办理宅基地证件,不过最好不要写女儿的名字,以免日后儿子和女儿产生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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