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乌鲁木齐购买的房屋已经缴纳一半房款,剩余部分办理公积金贷款。我想知道:1,如果我想付清剩余款额,需要多长时间以后可以办理?2,如果我现在想要和男朋友一起做房屋产权公正,是否在公正时,我可以自愿选择产权比例(比如让他享有50%/60%/100%等等)?3,办理产权全部给他后,是否一切权利过到他的名下?4,公积金贷款买房,多久可以拿到房产证?5,如果我现在未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是否可以撤回,选择一次性付清?6,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必备的东西有哪些?谢谢,等待您的帮助(问题有点多,不好意思啊,心情急切,希望得到您详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