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控制的企业算不算发行人关联方?

独立董事由于独立性原则,如果其控制的企业视为关联方,有可能发生关联关系,则不能担任发行人的独立董事,所以独立董事控制的企业不算事发行人关联方,这样的理解对吗?请大家讨论

关联关系主要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主要包括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存在的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发行人董事会应对上述关联关系的实质进行判断,而不仅仅是基于与关联方的法律联系形式,应指出关联方对发行人进行控制或影响的具体方式、途径及程度。独董不是关联方。如果发生关联关系,则视为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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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19
我的理解是,独立董事控制的企业肯定是关联方,但是没有说关联方一定会发生关联交易,只要独立董事控制的企业不合企业由关联往来并不影响独董的任职资格,所以并不矛盾。
第2个回答  2013-09-19
独立董事也属于董事,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是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第3个回答  2013-09-19
回复 白鸟 的帖子不是,只能发表独立意见,不能对企业经营及财务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第4个回答  2013-09-19
如果独董控制的企业和拟上市企业发生的交易,那还能算做独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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