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餐厅打工没签合同老板不给工钱怎么办?

我和表弟都是未成年人,利用假期想打工挣点钱。于是到了一家餐厅当服务员,老板最先说好短期工月薪1500但是没签合同。干了12天以后我们由于一些原因不能继续干了,于是我们向他索要12天的工资,但是他不给我们。我们平时在他那里10点上班1点下班,没有一天休息日,中午也不让回家。辛辛苦苦干了12天,他居然说一分钱不给我们。我们该怎么办?这事哪个部门管,劳动局管吗?

1、请问你们的周岁年龄是否满16岁?如果不满,则餐厅涉嫌非法雇佣童工;
2、如果餐厅性质是个体工商户,那么可以理解为你们和餐厅是雇工关系,即你们为对方提供劳务,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同样不适用于劳动法相关法律规范及劳动仲裁、劳动诉讼等救济措施;
3、针对拖欠工资行为,可以向餐厅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餐厅所在地第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们支付拖欠劳务费。
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继续留言,我尽量及时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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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17
要看你们多大岁数了,未成年人分为童工和未成年工,16岁以下算童工 是违法的,6岁到18岁的算未成年工,在符合一些限制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的,不过在劳动强度等方面是有一些区别保护的。 你说的不签合同 和不发工资的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可以去找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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