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的朋友,在两年前与一家公司签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在他工作一年的时候,他患了白血病,后来就一直在休病假至今,现在在他的合同已经到期了,公司决定不与他续签合同,并赔偿他2个月基本工资为赔偿金加上6个月基本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在他休病假期间,公司一直为他缴纳社保,并按当地最低工资发放工资给他,还组织员工为其捐款。现在公司不跟他签合同,赔他8个月工资这样合法吗?现在这位朋友已经去世了,谢谢大家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