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与患白血病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有个朋友的朋友,在两年前与一家公司签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在他工作一年的时候,他患了白血病,后来就一直在休病假至今,现在在他的合同已经到期了,公司决定不与他续签合同,并赔偿他2个月基本工资为赔偿金加上6个月基本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在他休病假期间,公司一直为他缴纳社保,并按当地最低工资发放工资给他,还组织员工为其捐款。现在公司不跟他签合同,赔他8个月工资这样合法吗?
现在这位朋友已经去世了,谢谢大家的回答

第1个回答  2008-06-25
如果不是因工,可以,但在法定的医疗期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等到治疗结束后出现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公司也没有适合的岗位安排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根据国家的相关劳动法规,给予一定的补助。
第2个回答  2008-06-30
公司做法合理,赔偿的工资应该是上年度本人的平均工资.
第3个回答  2008-06-24
如果不是因公得病的,当然可以.
第4个回答  2008-06-25
其他都按当地规定办理;赔偿金有问题,应为2个月的全额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5个回答  2008-06-25
我觉得合理也应该合法吧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