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少发工资我该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入职时间2013年9月22号,跟人事谈的固定工资2300,月休4天,从9月22上到9月30中间无休发了工资796元(2300除以正常工作日26天在乘以9天得出来的)没给我工资单发的现金。10月份31个工作日,我请假2天,休息4天,上了25天班,应该是2300除以26再乘以31天(其中6天是1-3号三倍工资)=2742元,实际却发了(去掉事假扣了81元)2226元,还给我了这个工资表(如图),我就奇怪去问,她说招我的那个人事已经辞职了,我的工资按照公司新进员工最基本的算的,我现在只有10月份的出勤表和10月份的工资表,没有9月份的工资表,我这样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吗?
我在10月31号离职的,之前跟她们现任人事说,她们就一直说查查之后给我打电话

申请劳动仲裁是流程:1、提出申请: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递交仲裁申请书。2、受理申请: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人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案前调解。4、出庭通知。5、开庭。6、庭后调解、裁决。
法律分析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以下事项:1、申请人只要有证据证明的话你完全可以得到补齐的社保、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加班费;2、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证明,特别是加班费你得举证考勤记录:(一)工资支付凭证(如果是通过银行卡,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申请人只要举出上述的第一项、第二项或是第五项其中一个,就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初步证据,剩下的就需要根据上面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举证,如果单位举证不能的话,就会支持劳动关系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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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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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16
比较花费精力,还是另找一个好工作吧
如果坚持,需要以下事项:
1、你只要有证据证明的话你完全可以得到补齐的社保、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加班费;
2、你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证明,特别是加班费你得举证考勤记录:
(一)工资支付凭证(如果是通过银行卡,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只要举出上述的第一项、第二项或是第五项其中一个,就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初步证据,剩下的就需要根据上面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举证,如果单位举证不能的话,就会支持劳动关系存在。追问

公司是发现金的,领工资时就让签个名就行了,我已经辞职了,工作证,服装什么都缴了上去。
至于填写的登记表入职表都在她们公司。

追答

那估计就悬了。。。

追问

我去找那个已经辞职的人事来为我作证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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