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辞职,辞职信发了,领导挽留让我回归,我回来两个月一直免职状态,第三个月公司说同意我之前的辞职,逼我立即离职,这样是否违法,如果我不同意,公司是否应当继续支付工资?现在我没签任何字,可是公司已经开始走我离职的手续了,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可是当时他们已经拒绝了,有记录的,难道我就这样被折腾来折腾去码?
公司从未提前通知我的,只是今天突然间的要我离职,明天生效。
追答如果你纸质文档的辞职日期是明天的话,你就没什么好争的了!
你要是不服气的话,可以吧你的相关材料拿到当地劳动局去问问,
看能申请仲裁不?明天你先别办手续,根据咨询结果见机行事
不过实在话,你这样继续呆下去没什么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