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签过竞业限制协议后公司没有给我一份

我的离职手续都办好了,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后,一式两份,我签过字了,公司没签,而且把两份都拿走了,说是弄好了给我,这合法吗?有时间限制公司把我的那份给我吗?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种协议无效的,不用理他。
竞业限制费是必须在竞业限制期间按期支付的,离职后不发放,那竞业限制协议自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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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08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该给劳动者,但是对单独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没有特别的规定,如果协议中约定一式两份,那么应该有你们一份。你可以向公司索要,也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关于竞业限制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你遵守协议关于竞业限制期的规定就可以了、追问

你的意思是虽然我没有拿到我的那份,公司也没有签字,但是我签了,仍然有效吗

第2个回答  2019-03-21
离职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 好牛逼,那你上家公司要按合同约定付你毛爷爷啊!如果他没付那就对你没有任何约束力了!
第3个回答  2011-09-30
只要不是空白的合同就好,你还是要抓紧向公司要。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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