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十四史,指:《史记》《汉书》
《后汉书》《 三国志》
《晋书》《宋书》《 南齐书》《 梁书》《 陈书》《魏书》
《北齐书》《周书》《隋书》《南史》《北史》《 旧唐书》《新唐书》
《旧五代史》《新五代史》《宋史》《辽史》《 金史》《元史》《明史》。
2、二十四史,是中国古代各朝撰写的二十四部史书 的总称,是被历来的朝代纳为正统的史书,故又称“正史”。它上起传说中的黄帝(约前2550年),止于明朝崇祯十七年(1644年),计3213卷,约4000万字,用统一的有本纪、列传的纪传体编写。
1921年,中华民国大总统徐世昌下令将
《新元史》列入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为“二十五史”,而多数地方不将新元史列入,而改将
《清史稿》列为二十五史之一,或者将两书都列入正史,则形成了“二十六史”。
3、史书指古籍中专门记载历史的书,在四库分类之中就是史部。早期的史书都是以编年史的形式存在,晋朝太康年间汲冢出土的
《竹书纪年》也是编年体。东汉末年,荀悦撰成《汉纪》,开创了编年体的断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