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是男友家买的(80多平米,24.8万,一次性付清),写的是他妈妈的名字。现在房子出来了,才说家里没钱,要求我家出钱装修,买家电家俱等等一切(这些东西大约需要13万)。我觉得这样对我很不公平。我提议,如果让我出这些钱也可以,但必须把房子过户给我和我男友,他妈不同意!经过朋友的出谋划策,又提出我家给他家一半的房款钱,也就是12.5万,然后把房子过户给我和男友,家电我出,其余装修什么的他家出。他妈同意了!
但当初购房合同上写的是他妈的名字,就算房屋过户了,不还是证明钱是他妈出的吗?那怎样才能证明这房款中有我的12.5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