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遗留在酒店客房的贵重物被服务员拿走是盗窃吗?

请问旅客住店退房后或退房中发现自己的手机等贵重物遗留在房中了,返回就不见了,打扫卫生的服务员说没见,经过调监控等措施最后还是认定服务员拿走(最后找到),若够立案标准的话这是盗窃行为吗?能找到司法解释吗?

服务员把旅客落在旅店的东西拿走据为己有是盗窃罪:

首先,顾客的东西落在房间里,此时有了一个占有转化的过程,顾客的占有转变为旅馆的占有,也就是说在顾客取回财物之前,财物的占有人是旅馆。如果有人在这个过程中把财物取走不是侵占,而是盗窃。

“特定场所的财物,主人丧失占有,便转化为场所管理者占有(这种占有是一种法律上的拟制,不要求管理者认识到这种变化),此时第三人将财物变成自己占有,构成盗窃罪。

以上讲的占有转化只局限在特殊的场所:旅馆,出租车,等人员流动性不是很大的地方。如果在公交车、火车、商场等人员流动性大的地方,就算不是盗窃罪而是侵占罪了。

扩展资料:

构成盗窃罪的条件:

盗窃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这种公私财物的特征是

(1)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的财物必须是依据五官的功能可以认识的有形的东西。控制和占有是事实上的支配。

这种支配不仅仅是单纯的物理的有形的支配。有时占有可以说是一种社会观念,必须考虑到物的性质,物所处的时空等,要按照社会上的一般观念来决定某物有没有被占有。有时即使在物理的或有形的支配达不到的场合,从社会观念上也可以认为是占有。

例如,在自己住宅的范围内一时找不到的手表、戒指,仍没有失去占有。如没有回到主人住所和主人身边习惯的牲畜即使离开了主人的住所,仍属主人占有。震灾发生时,为了暂时避难而搬出去放置在路边的财物,仍归主人所有。放养在养殖场的鱼和珍珠贝归养殖人所有。

这里所说的手表、戒指、牲畜、鱼等仍可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无形物也能够被人们所控制,也就能够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如电力、煤气、手机号码等。不能被人们控制的阳光、风力、空气、电波、磁力等就不能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

(2)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这种经济价值是客观的,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的,如有价证券等。具有主观价值(如有纪念意义的信件)及几乎无价值的东西就不能成为中国盗窃罪侵犯的对象。盗窃行为人如果将这些无价值的财物偷出去后,通过出售或交换,获得了有价值的财物 (相当于销赃数额),且数额较大,则应定盗窃罪。

(3)能够被移动。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上的附着物都可能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如开采出来的石头,从自然状态下运回的放在一定范围内的砂子,放在盐厂的海水,地上的树等。不动产不能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盗卖不动产,是非所有人处理所有权,买卖关系无效,属于民事上的房地产纠纷,不能按盗窃罪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盗窃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8
我不是非常同意楼上朋友的意见。
1、侵占罪是把已经占有的东西归为自己所有:知道这个东西不是自己的,是别人的,自己占着呢,但意思上把它据为己有,认为这个东西就是我的了,不还给别人。
2、盗窃罪是:把别人占有的东西拿过来归为自己占有。例如偷钱包的,偷车的。
3、服务员把旅客落在旅店的东西拿走据为己有是盗窃罪:
首先,顾客的东西落在房间里,此时有了一个占有转化的过程,顾客的占有转变为旅馆的占有,也就是说在顾客取回财物之前,财物的占有人是旅馆。如果有人在这个过程中把财物取走不是侵占,而是盗窃。
“特定场所的财物,主人丧失占有,便转化为场所管理者占有(这种占有是一种法律上的拟制,不要求管理者认识到这种变化),此时第三人将财物变成自己占有,构成盗窃罪。
以上讲的占有转化只局限在特殊的场所:旅馆,出租车,等人员流动性不是很大的地方。如果在公交车、火车、商场等人员流动性大的地方,就算不是盗窃罪而是侵占罪了。
这种问题找不到司法解释,实践中就这么判了,大家也都认同。此外,司法考试中老师也是这么讲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1-09
如果数额较大拒不返还的构成侵占罪。
根据《刑法》第270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用为目的,将为他人保管的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
所谓遗忘物,是指本应携带因遗忘而没有带走的财物。遗忘物与遗失物的区别在于,遗忘者记得财物被遗忘的具体地点与时间,拾得者一般也知道失主是谁;而遗失物则不然,失主一般是大意丢失财物,不会知道财物丢失的具体地点和时间,且丢失财物的时间较长,拾得者一般不知道失主具体是谁。
而盗窃罪与侵占罪在犯罪构成上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的行为人在实施盗窃财物行为时,所窃取的财物并不在其实际控制之下,而后者的行为人在实施侵占他人财物行为时,所侵占财物就在其实际控制之下。简而言之,区分二罪的关键点在于,行为人持有或者接触对象物之际是否属于合法占有的状态。盗窃罪只能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而侵占罪只能侵占自己事实上已经占有的他人财物。
本案中,服务员将自己已经实际占有的他人遗忘物企图非法占为己有,拒不返还的行为,符合《刑法》关于侵占罪的构成要件的规定。

  为此,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规定,应以侵占罪追究了其刑事责任。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