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被饭店服务拿走,是盗窃行为还是侵占行为?

本人于晚9点多钟在饭店吃饭,此时店内已无其它顾客,饭店也准备打烊。我吃完饭后离开大约五分钟时发现手机落饭店了,回头去找,但是没有了。饭店老板和2个服务员证明我离开的5分钟内没有其他顾客来过饭店,只有服务员赵某收拾过餐桌,所以我推定是赵某拿了我手机,但此时赵某已经下班回家了。于是我报警,派出所的同志说这是侵占遗忘物,不归他们管。我记得书上说“原占有人丧失了占有,但当该财物转移为建筑物的管理者或者第三人占有时,也应认定为他人占有的财物”,那么饭店如果拒交构成侵占罪,如果第三人拿走算盗窃。那服务员拿走算饭店行为?还算第三人行为呢?且不论手机价值,如果能认定为是盗窃行为,那么按治安处罚法就可以制裁赵某了,那派出所就应该管这个治安案件!
请法律专家来帮我来分析下啊!!!

嗯,我是来做案例分析的 ⊙﹏⊙b汗

我认为属于侵占行为

所谓侵占简单说就是合法占有+非法侵吞,手机遗忘在饭店的时候,饭店对你的遗忘物是处于合法占有状态的,而饭店的占有具体是通过店员的占有实现,并不是饭店本身占有,而占有该手机的店员如果是拒绝返还的话,构成的是侵占。如果手机价值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那店员就涉嫌侵占罪

所谓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的目的、自认为秘密的手段去把他人占有下的东西偷过来。对于本案,只分析占有这个状态。所谓他人占有,自然就是指不是盗窃者本人占有,而本案中,店员的占有是对遗忘物的占有,是直接占有他主占有无权占有合法占有,不管按照哪一种分类店员都占有着手机,单从这一点就不能认定他是属于盗窃

至于你提出的疑问,我举个例子让你对比一下。假设你丢手机的其他条件都不变,而在饭店里还有一个顾客,你手机是他拿的,这个时候他是侵占还是盗窃呢。这个时候就应当认定为盗窃了,因为你丢手机是在饭店丢的,因而是饭店取得了手机的占有,而顾客拿走了手机,就是将他人占有下的物品用自以为秘密的手段转为自己占有,如果他拿走是处于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样就符合盗窃的特征了

所以我认为店员属于侵占而不是盗窃。当然,我说店员侵占的前提是确实就是他拿你手机并且你要他还被他拒绝,如果他知道后马上还你,也不算侵占的。至于侵占罪和盗窃罪,还要达到一定数额才构成犯罪,否则不是犯罪

我建议你还是先联系赵某吧,说不定他明天就还你手机了...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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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28
显然是盗窃,不是侵占。不过公安的法律素质实在不咋样,他们都不考司法考试的。
你放在餐桌上,餐桌是一个公共领域,服务员不对餐桌上的物品有合法占有的权利,你走了之后,他拿走,显然是盗窃。

两个都是刑事犯罪,数额达到一定程度都要起诉到法院的。
第2个回答  2010-07-28
如果你是将自己的手机遗忘在饭桌上,后被服务员拿起来拒不交出,服务员的行为不构成盗窃,而是侵占行为,公安机关说的并没有错。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而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第3个回答  2010-07-28
不用分析了,书本和现实的差距是巨大的。而且也证明不了是赵某拿走的。
最好的办法是找到那个服务员,跟她好好谈谈,晓以利害。
第4个回答  2010-07-28
属于拾得遗失物,服务员有归还的义务,如果其不归还就构成了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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