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第一天上班,两三天之后给我看了一个类似管理制度的东西,然后签了一个他们自己做的同意书的东西,时间定的是半年止。我干到2月19日,不想干了,老板太黑了啊!生病去医院打针,请假说请一天要扣两天的工钱!
问题:1.是不是一定要给他干半年才能给我退押金啊?
2.签的这个同意书有法律效力吗?
求懂劳动法律的高人指明道路啊。不求别的,能把押金要回来就行啊!押金是从工资里扣的!小生在这里谢谢您了!
还有白班基本工资1200+满勤100+车补50=1350。工资定的是一个月1350,但是规定里面写的是不满一个月按一天30块钱算,这样相当于每天少开15块钱,这条规定合理合法吗?
按他规定的说法,一天30的话,我干了20天,相当于少开了300块钱啊。是不是只能按他说的30算了啊!
谢谢您的帮助,那就是说这三百块钱的押金他是没有权力不退给我的,即使我现在不干了,不用非得给他干到半年,是吗?还有白班基本工资1200+满勤100+车补50=1350。工资定的是一个月1350,但是规定里面写的是不满一个月按一天30块钱算,这样相当于每天少开15块钱,这条规定合理合法吗?
追答是的,那是你的劳动报酬,公司没有任何理由克扣或拖欠。
追问按他规定的说法,一天30的话,我干了20天,相当于少开了300块钱啊。是不是只能按他说的30算了啊!
就是一个他们自己编制的同意书,时间定的是1月31日至半年止。。押金能要回来就行了!一天按30算我也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