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解释一下,我在一家公司因为一些事情辞职,辞职的时候比较突然,就是辞职当天发了一条短信给公司总经理,然后打了辞职报告,签了名字,写了辞职原因,然后就辞职了,没有和人事经理沟通,因为离职的一些原因与她有关,也就是说未经公司批准自动离职了,然后公司说因为我没有提前15天提出离职,没有做工作上的一些交接,所以根据公司规定最后一个月工资不发,PS 我在这家公司上班了3个月,实习期一个月,公司不仅没有签劳动合同,还说因为这边的公司是属于办事处性质的,所以不需要交保险等,而且几乎所有员工都没有签劳动合同,有工作两年以上的都没有合同,请问这种公司在我辞职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合理吗?
没有合同的,只有当初进公司填的一份入职简历,但是有考勤的,也有公司的制服和星牌,这个星牌是去公司总部开授星大会颁发的星牌,但是星牌上没写名字。
追答需要保留考勤记录,掌握证据。然后先跟公司沟通,不然就去劳动局举报了。因为公司本身存在违法行为,一般都会妥协给你开最后一个月工资的,要不闹开了,对它也是很多影响的。
追问嗯,我也不希望弄得很过分,只是希望把我应得的给我就好了,谢谢你的答案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江苏徐州的,这个可以不用提前通知随时解除合同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