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不愿意购买社保,请问,要求员工签一份自愿放弃购买社保声明书,有用嘛?本公司很多员工都不愿意购买社保,很多员工在本公司工作很多年了,如果出现了工伤,没有购买社保,会影响什么嘛?签订的自愿放弃购买社保声明书有用吗?
员工不愿意购买社会保障,自觉地写社保宣言是没有用的。必须缴纳社会保障金。
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协议,不支付社会保障费没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第二十六条规定,违反劳动合同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社会保险法》第第五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不按照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确定。上个月单位缴费金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缴费单位填报申报手续后,社会保险费由事业单位征收。
本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社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了解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的账目,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第六十款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批准。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支付或者补足期限。
本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不支付或者补充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书面通知开证行。将社会保险费计入账户内,用人单位账户余额低于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低于社会保险费。保险费收取机构可以要求单位提供担保,并签订延期支付协议。
本条规定:“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提供担保,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留,将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并按拍卖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倍以上的罚款。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超过五百元。罚款三千元以下。”
第八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不按时缴纳或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支付,自拖欠日起,日增加5/10000,逾期付款仍未支付,欠款金额为二次以上五倍以上。
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处理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双方同意劳动者自愿参加社会保险,明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无效。
拓展资料
正如你所说,不缴纳社会保险公司是违法的。因此,在撰写这份社会保险协议时,你应该指出,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都可以由雇员承担。即使员工事后否认起诉公司,后果也将由员工承担,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您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我参加了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当我进入贵公司时,你告诉我你应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支付所有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且你还需要为我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但由于我是一个农村住宅,它更灵活和仔细考虑。增加新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辅助保险方式,不想购买社会保险,请不要为自己支付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劳动伤害,生育保险等)。NCE等,也就是说,我自愿放弃你的公司为我支付社会保险权。
本人谨此确认,放弃贵公司为我支付社会保险的权利,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与贵公司无关。我保证我不会要求与你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要求你们提供任何经济补偿。
我们特此确认。
确定人:
身份证号码:
具体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