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的构成

各位前辈,我现在打算制定公司的工资组成方案,但有些问题不是很懂,所以咨询一下,我是这样预定的,工资总额的构成: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全勤另外再单独设立加班工资,其中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是固定的,绩效工资是根据当月员工的考核得分再乘以考核工资的全额的所得出来的数字;全勤是根据当月员工的出勤情况算,
比如某员工的工资定的是3000.00 基本工资:1600.00 岗位工资:820.00 绩效:480.00 全勤:100.00 如果该员工这个月的考核得分为85分(满分是100分)出勤为全勤,那么我计算的工资是:基本工资1600.00+岗位工资820.00+(岗位工资480.00x0.85=408.00)+全勤100=最后应发工资为2928.00 ,扣除社保后为实发工资。

一、工资结构
1、一般公司员工的薪资分为年薪制和月薪制,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实行年薪制,而对其他员工实行月薪制。其它常见的薪资制有实行日薪制和计件制。
2、一般情况下,员工的工资由"基础工资"和"考核工资"两大模块组成。
二、工资分类
工资结构从性质上可分为三类:
1.高弹性类
绩效工资与奖金占的比重较大,如以绩效为导向的工资结构。
2.高稳定性
基本工资比重相当大,奖金视经营情况按基本工资比例发放,如日本年功工资。
3.折中类
如以能力为导向的工资结构、以岗位为导向的工资结构及组合工资结构。
三、工资具体构成
企业结构工资制的内容和构成,不宜简单照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现行办法,各企业可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具体规定。其组成部分可以按劳动结构的划分或多或少,各个组成部分的比例,可以依据生产和分配的需要或大或小,没有固定的格式。一般包括六个部分:一是基础工资、二是岗位工资、三是技能工资、四是效益工资、五是浮动工资、六是年功工资。
1、基础工资
基础工资即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资。设置这一工资单元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维持劳动力的简单再生产。基础工资主要采取按绝对额或系数两种办法确定和发放。绝对额办法,主要是考虑职工基本生活费用及占总工资水平中的比重,统一规定同一数额的基础工资;系数办法,主要是考虑职工现行工资关系和占总工资水平中的比重,按大体统一的参考工资标准规定的职工本人标准工资的一定百分比确定基础工资。
2、岗位(职务)工资或技能工资
岗位工资或技能工资是根据岗位(职务)的技术、业务要求、劳动繁重程度、劳动条件好差、所负责任大小等因素来确定的。它是结构工资制的主要组成部分,发挥着激励职工努力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尽力尽责完成本人所在岗位(职务)工作的作用。岗位(职务)工资有两种具体形式,一种是采取岗位(职务)等级工资的形式,岗(职)内分级,一岗(职)几薪,各岗位(职务)工资上下交叉;另一种是采取一岗(一职)一薪的形式。岗位(职务)工资标准一般按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非技术工人分别列表。
3、效益工资
效益工资是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职工实际完成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效益工资发挥着激励职工努力实干,多做贡献的作用。效益工资没有固定的工资标准,它一般采取奖金或计件工资的形式,全额浮动,对职工个人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4、浮动工资
浮动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报酬随着企业经营好坏及劳动者劳动贡献大小而上下浮动的一种工资形式。形式多样。有利于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促使职工群众关心集体事业。
5、年功工资
年功工资是根据职工参加工作的年限,按照一定标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它是用来体现企业职工逐年积累的劳动贡献的一种工资形式。它有助于鼓励职工长期在本企业工作并多做贡献,同时,又可以适当调节新老职工的工资关系。年功工资采取绝对额或按系数两类形式发放的办法。绝对额又可分为按同一绝对额或分年限按不同绝对额的办法发放。按系数又可分为按同一系数或不同系数增长的办法发放。一般来说,增加年功工资,主要决定于职工工龄的增长,同时还应决定于职工的实际劳动贡献大小和企业经济效益好差。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这一工资单元的作用。
各个组成部分又具有内在的联系,互相依存,互相制约,形成一个有机的统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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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19
  基础工资 =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种津贴+加班工资
  考核工资 = 月度考核工资+季度考核工资+年度考核工资
  实行日薪制或者计件制员工按其它办法实行。
  结构工资制又称分解工资制或组合工资制,结构工资制是在企业内部工资改革探索中建立的一种新工资制度。结构工资制是指基于工资的不同功能划分为若干相对独立的的工资单元,各单元又规定不同的结构系数,组成有质的区分和量的比例关系的工资结构
  工资结构是指员工工资的各构成项目及各自所占的比例。一个合理的组合工资结构应该是即有固定工资部分,如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或能力工资、工龄工资等,又有浮动工资部分,如效益工资、业绩工资、资金等。
第2个回答  2019-02-07
结构工资的各个组成部门,均有其质的规定性和量的规定性,各有其职能特点和作用方式;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具有内在的结构关系,互相联系、互相制约、互相补充,形成一个有机的统一体。一般地说,结构工资应包括下面五个组成部分:
第一,维持职工基本生活的工资(在我国称为基础工资)。其功能是为了保证劳动力的简单再生产。劳资主管在制定其标准时,应根据各地区的“家计调查”而定。不同层次的劳动力,其再生产的费用是不一样的。因此,原则上这部分的工资额不应划一,应根据需要(通过典型调查资料)而有所区别。
第二,按照职务(岗位)的劳动复杂程度、繁重程度、精确程度、责任大小等因素决定的工资,称作职务(岗位)工资。它是结构工资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劳动差别、贯彻劳分配原则的关键部分。其职能主要是促进职工的工作责任心和上进心。为充分发挥这一职能作用,劳资主管应该将其与考绩相结合,根据考绩增减工资,并且应建立企业内部劳动力流动制度。
第三,按照职工的综合能力而决定的工资,称作技能工资。这是为弥补职务(岗位)工资的不足,鼓励职工努力钻研业务、提高技能,也是对职工智力投资的补充,这一点对生产工人中的技术工种尤其重要。再则,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不仅取决于管理水平,而且职工素质、综合能力也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在结构工资中设立技能工资很有必要。在有的单位,也可同职务(岗位)工资合并,不单设。
第四,按照职工工龄决定的工资,称作年功工资或工龄津贴。它是对职工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所给予的补偿,随着工龄而逐年增加的工资。为了促使职工安心本职(本单位)工作,发放年功工资时可以采取连续工龄与一般工龄有别的办法。考虑到职工所积累的劳动贡献随年龄的增长呈抛物线形,因此可以采取青年职工的年功工资渐长,中年职工快长,老年职工慢长的办法。
第五,由于职工在全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而决定的工资,称作奖励工资或效益工资。它激励职工努力工作,多做贡献。企业劳资主管可以将它与平时的计件工资制和奖励制度合并,,按照职工的实际劳动消耗量支付,也可以根据企业年终经济效益状况支付一次性奖金。
以上五部分,各企业的劳资主管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生产(工作)及分配的需要,作出侧重点(比重)不一具体规定,不必强求一律,在项目上可以有增有减。总之,一切以能够充分调动所有职工的积极性,合理安排工资关系,更好地体现按劳分配为准则。
实行结构工资必须合理安排五个组成部分的分配比例关系。结构工资的水平要受到工资总额的制约。因此基础工资、年功工资的比重不宜过大,否则会影响到直接体现按劳分配原则的职务(岗位)工资和奖励工资的水平;如果比重过小,又将失去它们应有的职能作用。一般地讲,应先在家计调查的基础上确定基础工资水平,然后再决定职务工资、岗位工资水平,技能工资、年功工资则次之,奖励工资视年终效益而定。在职工标准工资的收入中应以职务(岗位)工资为主。
第3个回答  2011-12-03
基本工资1600.00+岗位工资820.00+(绩效工资480.00x0.85=408.00)+全勤100=最后应发工资为2928.00 。
月考核不可能是满分,所以每个人扣的那部分是不是做为加班奖励呢?
你的问题是什么没说。是不是让大家看看这样执行行不?我看可以,拿前几月的情况套进去试试,具体在实践操作中再发现问题不断调整,先试行。
第4个回答  2023-04-19
工资薪金,劳动术语,是指企业向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支付的所有现金和非现金形式的 劳动报酬 。 包括 基本工资 、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 加班工资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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