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单位给我开了离职证明和社保关系转移单。在9月我找到新工作,于是“离职证明”和“社保关系转移表”被我交出去准备跟新单位签合同,但是最后我走了,没签成,“离职证明”和“社保关系转移表”就留在了那个单位
1.离职证明还在
2.需要什么手续去哪里补办
3.如果我以后想自己交保险怎么办
4.我现在在扬州,社保是南京的,在扬州能交吗,还是必须要有社保关系转移单
有离职证明,离职证明上还有原单位的公章,难道还证明不了我过去是原单位的职工吗?
追答你自己出具书面证明材料,注明原单位名称,缴费起始时间、截止时间,《社会保险转移单》丢失原因,身份证号码,个人编号等信息,本人签字认定。
若有新单位接收,由新单位填写《企业职工和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增(补漏)减表》,加盖公章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接续保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