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2届毕业生。现在有一份外地的offer,和本地的一个实习机会。外地的单位催着我寄就业协议,但明年6月份才去报道。本地的12月份就可去实习。现在如果先签了就业协议然后在本地实习算不算违约?要付违约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