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硬性规定着装要求 算不算侵犯人权呢

为了建设有标准化、制度化的企业员工文化,增强市场部员工形象;现对市场部员工着装及个人仪表制定相关规范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男员工
1. 外穿西装上衣与西裤,内着正装衬衫,戴领带。
2. 着与西服套装相配的正装皮鞋,以深色为宜并保持鞋面、边沿的清洁;不得穿布鞋、运动鞋、凉鞋、拖鞋、沙滩鞋等。
3. 保持头发干净整洁,不得留长发、蓄胡须。
4. 不得佩戴耳饰,手部不得同时佩戴三个以上的戒指,身上没有不适合西服正装和工作场合的饰品。
5. 不留指甲,并定期修剪,保持指甲和手部的清洁。
女员工
1. 在上班期间或正式场合,女员工着装一定要忌短、忌露、忌透。
2. 女员工着装建议以下三种基本类型:
A、西装(长裤西装和西套裙);
B、长裤或裙子配上衣;
C、连衣裙或两件套裙。
以上三种类型的服装,裤长必须至脚面,裙长必须过膝盖但不能超过小腿的中部,上衣最短要齐腰,要有领(含立领)、有袖、有扣,不准挽裤挽袖,要系好扣子,不准袒胸露背。严禁穿超短裙、百褶裙、牛仔衣、牛仔裤(裙)、休闲服、T恤、运动服、七分裤或八分裤上班。
3. 女员工上班要穿着跟皮鞋,忌穿布鞋、凉鞋、拖鞋、运动鞋、后跟用带系住的女鞋或露脚趾的鞋。
4. 女员工发型要大方,头发应整洁、自然,经常洗理,不准染过分异色。
5. 装饰要得体,女员工不得戴太阳镜或墨镜上班,可化淡妆上班,但不准浓妆艳抹,不准留过长的指甲,不涂耀眼的指甲油和花色指甲,不能佩戴过度的饰物。
6. 以上着装要求除怀孕的女员工外其他的必须遵守执行。
其他:
1. 上述着装规范在每周一-周四严格执行。
2. 周五为休闲日,在职员工可以在公司着休闲服装,但不得过分夸张;不得穿拖鞋、背心、短裤等服饰出现。
3. 如遇领导视察或其他活动,有特殊着装要求,公司将另行通知。
4. 公司组织的外事活动等不在此规定规范内容之列。
5. 处罚:本规定发布后,凡不遵守的员工,一旦被发现将处以每次¥200的罚款。

公司制定员工着装标准,本身是不违反法律的。

但这个标准可以视为公司规章的一部分,如果在双方订立劳动合同前已颁布实施的,因为劳动合同中都会要求劳动者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那么如果劳动者同意订立劳动合同,可视为同意遵守此着装标准,工作中也应当予以执行。

如果该标准是新订立的,应视为变更劳动条件,应该由双方协商后实施(即应该考虑员工意见)。劳动者如对此标准有异议的,公司无权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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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3-25
如果只限于工作时间,那不算是侵犯人权.但是罚款的处罚违法,只有法律法规和法律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人民政府规章和国务院部门规章才可以设定罚款,其他任何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与个人无权设定罚款!
第2个回答  2015-11-22
公司硬性规定着装要求不算侵犯人权,因为公司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只要这个制度不违反法律法规,作为公司员工应该遵守。
第3个回答  2009-03-25
人权是什么?一个人最基本的跟生存有关的权利,它比宪法中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还要基本
别说我国法律中没有人权的相关规定,就算有,你说的这些也不是人权的范围
你们公司做的不过分,很正常
第4个回答  2015-12-14
不能算,因为有时是为了你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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