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农业银行惠农贷应该属于信用贷吧),贷款申请时候要求夫妻签字(申请时女方签过字被男方威胁签的),放贷的时候打过电话叫签字女方未签字,男方签了,银行方就放贷了,后面男方因癌症死亡,(男方属于很早以前就未在一起共同生活应该有8-9年了,而且贷款出来的贷款也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及农业生产所用),现在银行起诉女方,及儿子(未婚)偿还贷款,这情况女方及儿子需要偿还贷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