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公司发工资怎么扣个税

如题所述

个人在两家公司领取工资,综合所得收入额扣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切记次年进行汇算清缴。汇算清缴应退或应补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其中,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万-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认的其他扣除。综合所得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合计+劳务报酬所得*80%+特许权使用费*80%+稿酬所得*80%*7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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