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户口与责任田的关系是否有相关法律的支持?

我有一亲戚他爷爷那辈时户口迁出他们本村,前年他们全家又把户口迁回去了,而且老家村委会也接受了他们的户口,但不给分责任田,现在是他们一家人的户口不在以前的村,当然就没有了责任田,而现在户口所在村又不给责任田,农民没田怎过呢?如果责任田被征用,他们有权收益吗?
村委会就代表政府吗?以前我们家里是十年一变,有嫁娶的就要调整田地。那某一家里生小孩生得不合适,那不要等到他三十岁才能得到田,这可能吗?
是不是有更细的法规要求呢?

象你说的这种情况,你亲戚全家是可以分到户口的。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法》28条规定,当地村委会应该从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
(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你亲戚全家就属于该村的新增加人口。

还有就是,根据该法规定,你亲戚在迁到现在的村委会还没有承包到土地之前,原先的承包地不得被收回。

村委会虽然是村民自治组织,但是在土地管理计划生育、征兵等事务上,等同于国家机关的职能,这是法律授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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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0-20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村里把耕地承租出去了,在此期限里是不能要求分得此耕地的。
第2个回答  2008-10-20
属于国家政策,
户口的田地不是说今天多个人就分给你点,明天人走了又收回来,必须等下次政府政策决定统一分土地的时候才可以,
第3个回答  2008-10-20
2楼的有毛病吧!!!发那么长的发条那么笼统谁去看啊!!真是不吐不快!!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30年的承包合同。由于您之前把户口迁出去一段时间,所以不能改变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8-10-20
这是土地政策,三十年不变,分不到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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