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应从下几个方面理解:
1.若确定是你个人责任,那医院依规定,作出处理,那属于正常,没有必要作异议,接受吧。
2.若如你所讲,病人大多,其工作量已远远超出个人能力,且能证明你已尽最大能力去工作,那科定主任及护士长应向上级陈述实际情况,建议减轻处罚,并调整工作安排,避免同类事再次发生。
3.若有某些人(如:你的上级领导),有意安排高额工作,造就你超负荷工作,引发差错的,那你就应及时孝虑是否继续留下工作的问题了。 (这一点,我是有着切身体会,回忆当年,我非常能干业务,就是不愿巴结领导,最后导至那领导将全处室8成工作压在我身上,其他4个巴结他的人只承担共2成工作量)。他们从而等候你超负荷工作,等你出差错,就可对你实施正常处罚,多毒的计划啊。我一经查对,确是这样,我果断离职,。这里不留人,自有留人处。换了工作,一切都改变了,渐渐我也成一方主管,手下也几十号人。若不是上次果断离职,还不知被那帮人整到什么时候呢?)
朋友,希望你多动脑,就此事作全面孝虑,不要只为被处罚而扣银两小事过分计较,分清形势,作出合理判断。
追问我觉得是第二种,但是正如你所说,也有第三种成分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