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辞职信后老板一再挽留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你有权利按照《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具体规定来向公司递交辞职信,但是公司同样有权利与你进行问题沟通,也可以根据证据来处理你在公司存在的错误。如果你认定自己没有过错,就不能接受书写检讨书。如果你想继续留在公司上班,只能向公司再次递交“取消辞职通知书”。

提离职被老板挽留,说明老板很看重你。其理由有以下:

1、首先,在工作能力上企业的老板是相信你的,相信你可以做的更好更有发展;

2、其次,加薪挽留也是想让你在公司能够有更高的晋升发展。

当事人的话处理方式有如下:

1、当事人是否还愿意在本企业继续上班;

2、当事人在本企业上班想要离职的原因是是否和本企业有关或者是对企业老板在管理等方面不满情况。如果对企业还是比较认可的话可以就原因给老板说明一下,如果不认可的话那就没有必要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通过,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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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4-04

你有权利按照《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具体规定来向公司递交辞职信,但是公司同样有权利与你进行问题沟通,也可以根据证据来处理你在公司存在的错误。

如果你认定自己没有过错,就不能接受书写检讨书。如果你想继续留在公司上班,只能向公司再次递交“取消辞职通知书”。

其实一个人想要离开一个公司,大部分就是这三种原因:

1、工作环境不好

这样的公司建议你最好还是不要留下了,环境对人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2、在公司没前途

3、嫌钱给的少

其实第二点和第三点可以合并为一点,钱给的多了,自然前途就比以前大了。如果是这两个原因导致自己特别想走,但是又有些舍不得的情况下,可以先找老板谈一谈能否给自己升职加薪,这样做的目的是避免了出现那种提交了辞职却又被老板挽留的尴尬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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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4-12

综合自己辞职的原因做出是坚决离开还是提出自己合理的要求。

一般老板出言挽留要么是出于爱才要么是短时间内找不到代替的人需要多待一段时间。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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