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签了3年合同,但我不想在那里干了,如果我不拿档案直接走人,公司会不会追缴违约金

合同上显示如果违反合同,需要交纳20000人民币再加每个月的工资.我是与一所私立学校签订的合同,具体是劳动协议还是劳动合同我也不清楚。

肯定会了,不拿档案,不管你走到哪里,将来肯定还要再设法去拿,因为档案对于我们来说还是很重要的.所以说,是件比较棘手的事情,现在,你只能权衡一下利弊后,再决定去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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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1-14
不会的!你必须提前给公司申请解除劳动合同,那就属于合法的!你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咨询
第2个回答  2008-11-14
“20000人民币再加每个月的工资”这个条款足以宣布这份合同无效!
如果你签的是劳动协议那就麻烦点,但如果你劳动合同,那就简单多了。现在劳动法规定没有违约金,所以你什么都不用担心,因为这份合同是无效的。
然后你可以现在就提出辞职申请,公司不理会你不要紧,因为劳动法规定提出正式辞职后,公司置之不理,一个月(30)天后默认辞职生效。
你服务的这家公司好像太藐视劳动法了
而且好像很欺负不懂劳动法的人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11-14
有没有培训过,有过特殊的培训,并约定合同期,违约需要赔偿的。
如果没有培训过,不用理他,提前一个月通知他就可以了。
他们还要把档案给你。不给你就直接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

你不拿档案,如果公司没有为你支付培训费用。那么他告不了你的。这个是无效合同。
第4个回答  2008-11-14
会!除非公司同意不追究你,建议你和公司好好谈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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