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想辞职,感觉公司制度不够完善,什么都是总经理说了算,动不动就延迟下班时间和扣绩效,我们公司原本上班时间是9:00-12:00,13:30-17:30,一天七个小时,双休。后来改成下午18:00下班,仍是双休。但是现在变成了早上9:00-12:00,13:00-17:30,单休了。我们签的劳动合同是一天上班7个小时,双休,现在公司搞成一天上8个小时,单休,请问公司这样做违反了劳动合同了吗?想辞职,但是要我一个月之后才能走,如果公司违背了劳动合同,那我可以不用等一个月,交接完马上走吗??
公司这是违法了吗?
违反劳动法关于劳动者休息权利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