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的每月出勤天数是多少天,工资计算天数是多少天。

如题所述

《劳动法》并未规定每月应出勤的天数,根据《劳动法》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所以计算可得:

1、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2、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3、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4、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5、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6、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扩展资料: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工资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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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1

《劳动法》并未规定每月应出勤的天数,根据《劳动法》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所以计算可得:

1、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2、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3、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4、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5、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6、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扩展资料:

根据《劳动法》相关条例: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参考资料:

《劳动法》-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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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7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

1、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2、按照按照我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3、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扩展资料:

标准工资是指职工完成规定的工作时间或劳动定额,按照等级工资制的工资标准领取的工资数额。它是劳动报酬的基本部分,也是计算职工退休费、退职生活费,提取奖金,发放加班工资,计算计件工资单价及其他劳保福利待遇的基础和依据。

此外,国家计征超奖金税时,它是计算限额奖金的基础。一般地说,标准工资体现的是职工在一定时间向社会提供的平均劳动量。它是调整产业之间、地区之间和企业内部各职工之间的工资水平的主要手段。

简介

对标准工资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正常工作时间” 的概念。

正常工作时间,是指用人单位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所确定的工作时间。正常劳动,是指员工按照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对于正常工作时间的概念人大、国务院、劳动部及地方政府都颁布了一些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主要有人大的《劳动法》(1995年1月1日施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5月1日施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1997年5月1日以前,企业既可以施行每周40小时的工时制度也可以施行每周44小时的工时制度,并以每周40或44小时为基础计算加班加点时间。

1997年5月1日以后,一律应以每周40小时为基础计算;《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2004年6月25日修改):劳务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依据以上法律规定,“正常工作时间”应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每周不超过40小时为准。在该标准时间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就是标准工资,标准工资是计算加班工资的基础,超出标准工作时间之外提供的劳动都属于加班工资。

标准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

(一)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劳动报酬,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年底双薪以及按照季度、半年、年结算的业务提成等;

(二)无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的奖金、津贴、补贴等;

计算方法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如月工资、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标准工资是计算加班工资、假期工资、病伤假期工资停工期间工资等的基数。

是加班工资等劳动权益的计算基数,所以,作为劳动者掌握什么是“标准工资”相当重要。劳动合同约定你的基本工资是1200元,岗位工资为500元,技术津贴为1000元,则你的标准工资是2700元(1200+500+1000),而不是1200元,

很多用人单位仅仅以基本工资作为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基数,这显然是错误的,是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标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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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3

具体的规定如下: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

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

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

250天÷4季=62.5天/季 。

月工作日:

250天÷12月=20.83天/月 。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

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扩展资料:

所有的日薪及月薪换算,都应当以这个标准来计算。有些工厂企业以30天、26天或其他标准来换算成月薪、日薪,其实都是不标准的。

如果工厂给员工的基本工资是一样的,但如果分为日薪制与月薪制,在上班时间一样的情况下,到手的工资有可能不一样哦!举个例子:

张三与李四平均日薪都是100元/天,张三实行月薪制,则他的则标准月薪为2150元/月;李四为日薪制,那他的标准日薪就是100元/天.

假设张三、李四在4月份全勤(当月工作日为20天,法定有薪假期1天),上班天数同为20天,都在4月5日清明节加班1天(8小时),那么两人的工资为:

张三:4月份工资=2150元+100元×3=2450元,

李四:4月份工资=20天×100元/天+100元×3=2300元。

张三与李四的4月份工资差额为:

2450元-2300元=150元.

参考资料: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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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09-15

法定节假日如何算实际出勤天数及工资

按现行劳动法规,每周两天双休不计入薪酬计算天数,法定节假日可计入薪酬计算天数。

年计薪日:365-104(每周2天双休)=261天

月计薪天数、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方法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有节假日的月份工资怎么算?

反算法:工资=月薪÷缺勤天数)正算法:工资=月薪÷应计薪天数

入离职情况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之前入职和节假日之后离职,应该加法定节假日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之后入职和之前离职,就不算法定节假日

请假情况按照计薪法:(以反算为例)员工全勤其计薪天数为计薪法已经包含国家法定计薪日员工请假x天,计薪天数为按照实际工作日计薪法:(以10月为例)员工全勤,10月份实际工作日就是21天,应出勤天数为18天,10月

1、

2、3为法定带薪,休息也是带薪的,所以实际计

法定节假日是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法定节假日制度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重要反映,涉及经济社会的多个方面,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法定节假日的休假安排,为居民出行、购物和休闲提供了时间上的便利,为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

计薪天数

针对节假日多一天对加班费到底有无影响的问题,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证实,“《通知》理清了一个概念,就是‘月计薪天数’。加班工资应以此计算,而月计薪天数只与双休日有关,与法定节假日无关,因此对加班费并无影响。”因此在这个新增的“月计薪天数”的意义上,加班费确实比以前按“月工作日”算减少了,但今后无论法定节假日增加到多少天,都对加班费没有影响。

此前有媒体称,每年的法定节假日从往年的10天增加到11天,劳动者加班费会得到小幅增加。根据新计算方法,这种说法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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