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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工作马上五年,我休病假三月后,还想继续休,公司可以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吧,是不是要给我补偿金呢? - www问答网

我在公司工作马上五年,我休病假三月后,还想继续休,公司可以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吧,是不是要给我补偿金呢?

我在公司工作马上五年,我休病假三月后,还需要继续休假,腰椎间盘突出,公司可以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吧,是不是要给我补偿金呢?给多少呢?我工作5年 是给5个月还是1个月呢

还有就是公司要求病假就能一次休三天,意思就是我要长期休的话我三天就得跑一趟公司请假。这是否合理?

1、在规定的病假期内,单位是不可以和你解除劳动合同的。
2、如果单位在病假期内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标准为二倍的补偿金。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样,你可以要求10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
3、请病假,只要履行公司规定的程序就可以,至于公司是否批准你不用考虑,也不用担心。公司规定一次请假三天并不十分合理,因为病情不同休假时间也不同。具体的请假时间以及休息天数以你提供的医疗机构的病假条证明为准,你按照医生给你开的证明请假休假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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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12
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腰椎间盘突出属于难以短期治愈的疾病,三天就得跑一趟公司请假的要求过于苛求。应当按照医院诊断证明标注的休息时间执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5-12
1.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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