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经离职,而且工作也已交接完毕,但是老板却不承认,拖着工资迟迟不肯发放,请问该怎么办?

本人于2014年5月-2015年2月3日在南京晖强江阴分厂上班,主要做一些文员的工作。2015年1月2日正式提出离职,江阴分厂的总经理也已签字同意,工作也和总经理交接清楚!车间员工的工资已于2015年2月26日全部结清,可是本人2015年1月份的工资却没有发放!南京的老板说我工作没有交接,还要过短时间才能发放。打电话给江阴分厂的总经理,他说他已把东西交给了南京的老板,没想到南京的老板居然耍赖不承认!本人要申明的是江阴分厂已于2015年1月31日关闭撤回南京,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应该把员工的工资结清呢?本人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1、 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
2、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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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3-07
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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