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员工持股比例有规定吗

如题所述

您好!国有企业改制后,员工持股总比例不超过20%。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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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7-21
1.步骤类:①整体简介②所需工具/原料③方法/步骤④注意事项
2.常识类:①直接回答问题②详细给出具体原因/理由/介绍
3.原因类:①详细解释原因/理由②提供有效解决方案(构成见步骤类)
4.其他类型详见高质量标准(点击回答框右侧图片)
第2个回答  2016-09-19
根据最新政策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总股本的1%。
2016年8月17日,国务院国资委向各个央企下发了《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按照国资委的部署,首批试点原则上在2016年内启动实施,成熟一户开展一户,2018年年底进行阶段性总结,视情况适时扩大试点。除了中央企业,地方国企在推进员工持股时,试点思路与中央也将保持一致。
  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为使某些国有企业改制退出、一些企业让部分职工收购国有股权不同,这一轮的员工持股改革置身于混合所有制改革语境之下。
  这次对持股比例的规定,也有了新的考量。《意见》明确,此轮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总股本的1%。曾参与过去职工持股文件起草的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评价《意见》:“这次的顶层意见总结了20年来员工持股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总体上讲写得不错。但是,文件最大的遗憾是未明确提出‘分红权改革’的试点要求”。
  而且,中央企业二级(含)以上企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一级企业原则上暂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在试点企业的选择上,“增量优先”,从子企业优先试水。
  举例来看,经济观察报获悉,在《意见》起草过程中,一家资源型中央企业集团曾提交试点员工持股方案,便没有获批。
  在持股对象圈定上,参与持股人员应为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且与本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意见原稿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的通知_国务院部门政务联播_中国政府网
http://www.gov.cn/xinwen/2016-08/19/content_51005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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