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取得规划许可,就一定是违法建筑吗?当然不一定

如题所述

实践中,没有取得规划许可的房屋,往往就被直接认定为违法建筑。而那些虽然已取得规划许可,但未按照规定建造的房屋,也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在律师认为,各地经济和历史发展水平不同,这样的认定标准过于绝对和单一,不能体现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那么,对于没有取得规划审批手续的房屋是否一律应认定成违建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拆违依据:《城乡规划法》or《征补条例》?
      我们先来了解下,何为违法建筑。法律意义上,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通常情况下,国有土地上涉及征收时,行政机关往往会以《城乡规划法》为法律依据对房屋是否属于违法建筑进行认定。
      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补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行政机关在认定房屋是否为违建前,需要对案涉房屋进行调查和认定,为后期进行补偿工作和处理违建提供事实根据,而非仅以是否取得规划审批手续为唯一的认定标准。

      律师观点:《征补条例》应优于《城乡规划法》
      那么,在实施征收时,行政机关到底应优先适用《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还是《征补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是实务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要理清二者的适用效力,应先从二者的适用范围与法律关系进行分析:
      《城乡规划法》的适用范围是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即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征补条例》是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
      两法由同一机关国务院作出,存在包容关系,具有相同的时间效力和空间效力,但相比之下,《征补条例》的适用范围较窄,《城乡规划法》的适用范围较宽。因此,《城乡规划法》与《征补条例》二者是一般法与与特别法的关系。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规则,特别法优先适用于一般法。
      因此,行政机关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应当优先适用《征补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被征收人的房屋是否属于违法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于案涉房屋没有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的历史原因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违法建筑的认定不仅仅是行政机关核查有无规划许可,或把建筑物具体情况与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对照的简单活动,还有探究并确定建设行为有无违法性、建筑物是否为违法建筑的重要意义。行政机关认定无证房屋为违建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否则不能以违建为由拒绝补偿并强制拆除。

      被违法拆违时, 被征收人该怎么做?
      如果征收方不履行调查和认定程序,坚持以房屋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违反《城乡规划法》为由认定房屋违建并下达限拆决定书,被征收人该如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在律师为大家提供以下两种解决办法:
      1.被征收人可以从作出限拆决定书的行政主体是否适格、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作出程序是否合法这几个方面入手,找出其中的违法点,据此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限拆决定书。
      2.被征收人也可以以征收方未履行《征补条例》第24条的相关规定为由,向行政机关申请履行职责或直接以其行政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目的是为了中止撤销限拆决定书的诉讼,尽可能地延长强制拆除的执行期限,为与政府进一步谈判提供筹码和契机。
      最后,在律师提醒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过程中,如果遇到征收方以房屋未办理相关规划审批手续为由认定房屋为违法建筑,被征收人可以从以上几方面进行判断,如果征收方没有履行《征补条例》中调查和认定的相关规定即作出限拆决定书,被征收人可以通过行政救济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您也涉及到文中所述的这种情况,建议您立即咨询并委托专业的律师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