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抵减是怎么计算的呢?

如题所述

加计抵减计算: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加计抵减是国家为促进经济,扶持企业发展给予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之一。是允许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比例,计算出抵减额,用来抵减应纳税额。

加计抵减,简单来说,就是允许特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虚拟计算出一个抵减额,专用于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从而达到降低纳税人税负的目的。

加计抵减涉及的是增值税的进项税,指的是纳税人在当期可抵扣进项税的基础上,再按照一定的比例抵扣一部分进项税。目前适用的只有从事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的纳税人,是一项临时性的优惠政策。

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

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

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2、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3、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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