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课 结合宪法的作用分析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如题所述

马伯里诉麦迪逊的案:很大程度起因于美国两党政治斗争,1800 年美国总统选举 , 联邦党人亚当斯总统败给了民主共和党候选人杰弗逊没能连任。 但是当杰弗逊入主白宫的时候,亚当斯任命马伯里为治安法官的委任状并没有发到马伯里手中,尽管该委任状已经签字画押。 新总统根本无意更正其前任的疏忽,于是,马伯里请求最高法院下达执行令,迫使杰弗逊的国务卿麦迪逊交出委任状。这一事件使最高法院陷入两难之境。 如果他们支持马伯里,下令交出委任状,那么可以肯定,麦迪逊会无视这个命令,那么最高法院就会暴露自己的无能,司法的权威荡然无存;如果他们拒绝马伯里合理的诉讼请求,
就等于承认最高法院无法挑战行政部门高官目无法纪的举动,同样会使最高法院颜面扫地。
论证过程:在该案中,马歇尔将整个案件的诉讼争议分解为逻辑上层层递进的三个核心问题:马伯里是否具有担任治安法官的权利?马伯里的这种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是不是应当获得法律救济?马伯里能不能以申请令状的方式获得法律救济?以超过五分之四的篇幅论述杰弗逊当局的行为违法,以不到五分之一篇幅认定自己无管辖权,最后以“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方式创立了司法审查的先例。马歇尔大法官的最高出发点是有限政府原则,即包括立法权在内的所有政府权力都是有限的,这一点贯穿了论证的全部。其次美国宪法条文暗示,宪法和普通法律一样具有约束力,并约束着普通法律,那么下一步就是解决宪法和普通立法之间的关系,以宪法对司法管辖的条款为例,马歇尔法官论证至少宪法的某些规定没有给立法机构留下任何自由裁量权的余地。而且宪法之所以是首要法律,是因为他直接来自于全体人民,并代表了所有人的基本利益。最后论证法院有权判断法律的合宪性,既然论证了宪法是法律,而且是“首要的”“更高的法”,那么解决宪法和法律之间的冲突就是法院的任务。因此法官必须能够解释宪法,并根据对宪法的解释来判断理发是否合宪。如果立法和宪法相冲突,法官必须忽略立法规定,而适用“更高的法”。应该强调的是却是法律是司法部门的权限和职责,那些把规则适用于案件的人们,必定有必要对规则进行解释,假如两个法律相互冲突,法院必须决定使用哪一个,这也是司法职责的本质。
马伯里案的推理使宪法成为国家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并可以被司法机构在审判过程中直接作为判案依据,因而导致了宪法的“司法化”
,直接建立了宪法的“强形式”,宣布一项和宪法抵触的立法条款无效。确立了美国最高法院对国会立法,总统行政的违宪审查权。使三权分立中的司法权真正起到制衡立法、行政权的作用,司法审查逐渐发展为司法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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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31
这个案例很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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