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提交辞工书才一个星期,公司突然通知我说明天不用来上班了,却不说工资发放时间!

我根据劳动法要求,提前三十天申请,写的离职日期也是三十天之后,公司一个礼拜后说不用来上班了,却不说什么时候结算工资给我,问管理人员也说不清楚!
1 这算是急辞工吗?2 难道要等到我自己写的到期日期才结算工资给我?

第1个回答  2012-06-13
1、只要你提前30日提出辞职申请,那么在这30天间用人单位可以随时决定解除合同。
单位这么做不违反劳动合同法,也无须给你经济补偿。
2、工资应当在他们通知的“明天”支付,你按期去办理离职交接完成后就应当把工资结清。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追问

不是要赔偿,他们终止的就不能算我辞急工吧?第二天?那他们也没通知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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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6-13
不算辞急工,单位也不会这样说你,他的意思是反正你要走了,干脆早点走,怕留在在没心干,影响工作,应该是这样想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6-13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4个回答  2012-06-13
需要到办理交接手续时支付给你的。追问

那谁通知我办理交接手续?停止工作不就需要办理交接手续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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