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工厂每天上班12个小时,双休日也是一样上班12小时,却从来没有加班费,该怎么维权? 详情请看补充

我们工厂是广州人和镇这边的一家鞋材厂(一个广东人和一个台湾人合伙开的厂,大老板是广东人),有100人左右,我的工作内容就是操作机器(共有20人左右和我工作内容一样),机器温度高达150多度,车间里的常温接近40度,但是却没有高温补贴什么的,每天上班固定12个小时(两班倒),没有双休日(无论星期几都一样上班,都一样没有加班费),只有每半个月一次转班的时候才有1天左右的休息,厂里没有给员工办理任何保险,厂里除了有一个篮球板之外没有任何福利,每月工资是 1500的底薪+100全勤+记件工资(每个月能拿到的所有工资平均在2400~2500左右),发工资有工资条,每天上下班打卡都是用的指纹考勤机(比如上白班就早上8点之前打上班卡,晚上8点之后打下班卡,上夜班就晚上8点之前打上班卡,早上8点之后打下班卡),厂里没有和员工签劳动合同的,只是进厂的时候填了一份很简单的表格,员工交两张相片,厂里给员工办一张厂牌。
请问我上述的这种情况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知道的朋友说的具体一些,谢谢了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2.没签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不签合同双倍工资!
3.保留你的厂牌和工资条,这是证明你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证据材料,千万保留原件!
4.建议你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详情你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的劳动部门,以上两个地方都是免费的,不用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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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13
首先你找公司调解协商,要求支付应给你的各项补贴.如与公司协商不成的,带上你的工作证明(如工作证,工资条等越多越好)到工会或劳动部门申请或要求劳动部门仲裁你所要求的维权事项,要求公司支付赔偿给你.应给你的赔偿细节请参阅2008年颁布实行的«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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