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职位是人事行政助理,全公司就我一个人这个职位,面试的时候说的是根据我们写的期望薪资做实际的考量,入职第一天说过了一周之后会评估个人的工作能力然后定出实际的薪资,现在问这边的人又说公司的制度上有,但是制度上没有实际的数字,说是视情况而定,我三番四次的问,那个人是不是觉得这样捉弄我很好玩呀,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说是一周后签订试用期合同,但是我自己是人事,所以我把我的合同递给我的领导了,但是她迟迟不把合同给我
他这边公司的制度还有工作不满三到七天离职,工资全扣,不满一个月离职,扣工资的百分之50,这个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