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告知薪资怎么办

我的职位是人事行政助理,全公司就我一个人这个职位,面试的时候说的是根据我们写的期望薪资做实际的考量,入职第一天说过了一周之后会评估个人的工作能力然后定出实际的薪资,现在问这边的人又说公司的制度上有,但是制度上没有实际的数字,说是视情况而定,我三番四次的问,那个人是不是觉得这样捉弄我很好玩呀,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1、首先,你没签劳动合同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其次,如果签了合同,但合同没约定话,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追问

说是一周后签订试用期合同,但是我自己是人事,所以我把我的合同递给我的领导了,但是她迟迟不把合同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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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11
法律上都有规定,公司做的不对。但你的难处是,你还在这个公司,不想得罪领导。
建议:1、适当的时间,向领导询问合同的事。(这是必须的)
2、合同一定下来,上面会写明工资。
3、在试用期的内辞职,只需要提前3天提出申请,公司不可以扣你一分钱。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9-10
你好,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追问

他这边公司的制度还有工作不满三到七天离职,工资全扣,不满一个月离职,扣工资的百分之50,这个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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