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包衣制度是什么样子的?有没有专门的管理者?

如题所述

  包衣制度是清代八旗组织内部的一种封建人身领属制度,它是中国古代封建主仆制度的延续,体现了封建等级社会中臣仆与领主之间的人身隶属关系。包衣人:满语全称“booi aha”读(包衣阿哈),本意为“家里的仆人”,指清代满洲贵族家中豢养仆人,或朝廷封赐隶属于满洲贵族宗室管理的属民。

  包衣是满文booi 的音译,boo 是满语“家”的意思,i是虚词“...的/...之”的意思,合起来即为“家里的/家中的”。包衣本身是一个形容词,但在旧满洲与清朝的文献中,包衣代表的是一个身份。
  在满族的社会中,包衣除了可视作家人的一部份外,同时亦可视作奴仆,但满文另有一个名词也是有奴仆的含意-阿哈(aha),包衣阿哈中男的叫做“包衣捏儿麻”(booi niyalma),女的叫作“包衣赫赫”(booi hehe)。在清朝入关前满文的档案中有写作包衣(booi)、包衣人(booi niyalma) 与包衣阿哈(booi aha)几种,而在八旗制度与清代的皇室机构内务府里也分别可见到包衣牛录(booi niru:隶属于内务府管理的民政军政合一机构)、包衣按班(booi amban:隶属于内务府从事包衣属民管理的官称)等字样。

  由此可推知,清代在使用包衣这个名词时,分笼统性的使用与专指性使用两个层面。
  一方面在狭义上,包衣是由满族前身女真族氏族社会里附属于氏族贵族的世袭家奴发展而来。
  另一方面在广义上,包衣也包括清朝统治阶层中隶属八旗制度内部世袭的满蒙汉八旗官员或士兵。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政权之初通过战争俘虏,买卖,或接纳其他女真部落的投靠等方式获取大量人口,这些人被分配于八旗组织之内,绝大部分平时在国有土地(旗产)内从事生产,战时成年男子按八旗组编入军队参加战胜,起初统称为“han ni booi ”即(汗之属民)。其中又分出一部分人口为皇家独自领有,同时分配给各级八旗官员兵丁以及宗室贵族,他们世袭为自己的封主家从事服务工作,如为封主耕种土地,料理家务,战时陪同封主出征,等。这类专门为指定封主世袭当差的属民统称为“booi aha”即(家里的仆人)。一些下级官员家的包衣则自称为“随旗”。

  管理权  
  清代包衣的总管理权在国家,只有皇家拥有对八旗内官员与兵丁赐予或收回包衣的权利,拥有包衣的官员或兵丁仅有权奖赏或责罚自家的包衣,而无权杀害,也无权私自买卖、交换、或赠送。但对于在战场上有功的自家包衣他的封主则有权向朝廷报请与以升迁。包衣本身也负有清政府给予的其他职务,但为封主家服务则是世袭的义务。

  其他社会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包衣的附属臣仆身份只是针对他的封主而言,除封主以外包衣的其他社会关系却与其无关。在清代有些包衣出任朝廷高官拥有很高社会地位,而封主家却时运不济仅为普通旗人甚至十分落魄,即使这样作了高官的包衣每当回到封主家却仍以仆人自居,向落魄的封主行礼,替封主操办家中各种事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6-27
包衣说简单点儿就是家奴,只不过是放出去相对独立、自由了些。在清朝,只有皇家包衣才会在皇帝面前自称奴才。包衣有专门的世袭佐领管理。
第2个回答  2012-07-04
包衣制度是清代八旗组织内部的一种封建人身领属制度,它是中国古代封建主仆制度的延续,体现了封建等级社会中臣仆与领主之间的人身隶属关系。包衣人:满语全称“booi aha”读(包衣阿哈),本意为“家里的仆人”,指清代满洲贵族家中豢养仆人,或朝廷封赐隶属于满洲贵族宗室管理的属民。
包衣是满文booi 的音译,boo 是满语“家”的意思,i是虚词“...的/...之”的意思,合起来即为“家里的/家中的”。包衣本身是一个形容词,但在旧满洲与清朝的文献中,包衣代表的是一个身份。
在满族的社会中,包衣除了可视作家人的一部份外,同时亦可视作奴仆,但满文另有一个名词也是有奴仆的含意-阿哈(aha),包衣阿哈中男的叫做“包衣捏儿麻”(booi niyalma),女的叫作“包衣赫赫”(booi hehe)。在清朝入关前满文的档案中有写作包衣(booi)、包衣人(booi niyalma) 与包衣阿哈(booi aha)几种,而在八旗制度与清代的皇室机构内务府里也分别可见到包衣牛录(booi niru:隶属于内务府管理的民政军政合一机构)、包衣按班(booi amban:隶属于内务府从事包衣属民管理的官称)等字样。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