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9
在国家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务员工资制度发放的基本工资之外,而又不属于基本工资部分的补贴、津贴差额。这是公务员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一种特别补贴,计入公务员的工资,但可以免个税。比如警察的夜班补贴等。
这句话的原话应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也就是说,这部分“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是公务员工资制度中没有被纳入基本工资总额中的个人收入,对这部分个人收入应如何纳税的问题。国家对这部分已经执行了公务员工资制度以外的收入做了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后未纳入基金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