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的二手房,有必要把土地证的划拨改成出让吗?对以后交易有无影响?

我刚买了套二手房,上一任房主也是从别人手上买过来的,没有去更名,现在国有土地使用证性质是‘划拨’ ,户主名字还是第一任房主的名字。
我有必要把它改成出让吗???
今天去国土局问了需要缴纳交易费1%的费用

关于出让和划拨的区别我已经知道了,
只想问,
如果我不改不更名,对以后买卖交易会有影响吗?

如不改以后在拆迁的时候补偿大概会少多少???

有的。

1、房产转移,土地性质不会改变,出让地的定义就是商品房,而划拨地的定义是集资房证件下来后必须每次成交都要满5年才能成交。

2、拆迁只要有房产公司拿下地皮就会进行当时的行情的一个合理理赔,一般到期都是几十年后的事情,划拨和出让遇到拆迁问题是没有任何直接关系的,赔偿都是一样的,撤迁补偿是根据当时当地的房价评估价决定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对房价评估影响不大。

3、出让土地,到期后若需要继续使用,需要花钱买使用权,具体多少,会根据当时的政策执行。这不用担心,全国人民都需要住房,住房所使用的土地与商业使用的土地政策肯定不一样。

扩展资料

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房地产权利人为自然人,委托书需公证(其中香港公证文书须加盖转递章确认;台湾地区公证文书须经上海市公证员协会核对并出具证明;外国公证文书经须所在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及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房地产权证(原件)

5、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及房地产抵押合同(原件)

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缴费用:

登记费

1、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按登记的抵押物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的办法,由权利人缴纳

土地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0.10

超过100以上部分至2000(含2000) 0.04

超过2000以上部分至5000(含5000) 0.03

超过5000以上部分至10000(含10000) 0.02

超过10000部分 0.01

每件收费的上限为3万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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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13

有的。

1、房产转移,土地性质不会改变,出让地的定义就是商品房,而划拨地的定义是集资房证件下来后必须每次成交都要满5年才能成交。

2、拆迁只要有房产公司拿下地皮就会进行当时的行情的一个合理理赔,一般到期都是几十年后的事情,划拨和出让遇到拆迁问题是没有任何直接关系的,赔偿都是一样的,撤迁补偿是根据当时当地的房价评估价决定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对房价评估影响不大。

3、出让土地,到期后若需要继续使用,需要花钱买使用权,具体多少,会根据当时的政策执行。这不用担心,全国人民都需要住房,住房所使用的土地与商业使用的土地政策肯定不一样。

扩展资料

土地证划拨和出让区别

1、出让是政府将国有土地的一段时间内的使用权有偿转让出去的行为,划拨一般是针对事业性单位,这些单位取得国家土地除缴纳相关的税费外,不再支付出让金。当划拨的土地要改变用途、经营性质的时候,需要补交出让金,从而改土地证上的“划拨”为“出让”。

2、划拨是政府转让土地收益的一种方式,简单点说就是用土地的一方没有给政府钱的就是划拨,主要用于政府项目,出让就是开发商必须给钱给政府,政府保证你的70年或者50年使用权。

3、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人将土地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绘他人的行为。前者是国家划拨给个人、单位或者集体等。后者是个人、单位或者集体等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个人、单位或者集体。

4、要判断是用于那方面,如果是私人购买商品房,肯定要出让土地好些,但政府的廉租房或者安置房都是划拨土地,即使购买了,也不影响使用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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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4
划拨土地最好变成出让土地,划拨相当于国家送给你用的,多数是单位的集资房或者公房变私房之类的,出让时国家卖给你的,并且你不过户的话,存在着相当大的风险,以后小孩的户口也不好落。
现在房产是认房产证和土地证两个证的,划拨土地必须变成出让才能过户,如果土地不过户,存在极大的风险,相当于你买的就是空中楼阁了啊。追问

谢谢!你回答的相当到位。我想再问一下,国土局的人告知要交房价的1%(要交4000元),把“划拨”改成“出让”后,才能过户成我的名字,如果他上次买房就过户的话,土地证就已经是“出让”了,那我现在过户就只需要几十元,可他一直没有过户,名字还是第一任房主的,土地类型也还是“划拨”,这个4000元是不是只能我自己出了?能叫他承担一部分吗?

追答

应该是只能你出了,能不能叫他承担就看你们协商了,不过房子是大事,4000块与未来的也许40万相比,孰轻孰重就值得考虑了,我觉得只要第一任房主能出面帮把手续办下来就谢天谢地啦。个人观点,如果觉得还行请采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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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06-21
非常有必要,你还是更名到你的名下吧。。。。这个将来拆迁和交易都要用的,很简单,几十块钱就能行了,你现在就更了吧,免得将来麻烦。

特别是将来拆迁赔钱的时候非常有用,现在不涉及到利益,你就让原来的人跟你去更名,如果将来涉及到钱了,就不一定能不能给你更了,或者要你点钱都有可能。。。。追问

国土局的人告知要交房价的1%(要交4000元),把“划拨”改成“出让”后,才能过户成我的名字。如果他上次买房就过户的话,土地证就已经是“出让”了,那我现在过户就只需要几十元。可他一直没有过户,名字还是第一任房主的,土地类型也还是“划拨”,这个4000元是不是只能我自己出了?能叫他承担一部分吗?

追答

可以让他承担,因为你是买的他的房子,你有权利让他更名土地证给你,至于他跟以前的人怎么协调你可以不管,但是害怕他们拖着不办,就说没协调好,拖你很长时间,你也没办法,或者跟他们商量一下,你也给少拿点钱,这个就是商量了。

第4个回答  2011-06-21
没必要,房屋过户,拿个房产证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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