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1-21
分析下根源,公司让加班,不用执行劳动法,不用付加班费,玩下内部工资互挖式保勤制度,下面傻员工就感恩戴德的加班干,工人心永不齐,工人单维权没精力,没时间,没财力,工会为公司维权,企业不受监督处罚,傻子才不让工人加班,如开放维权社会组织,看有那个公司喜欢让加班。
国内的普遍存在996工作制、加班,各类休、假日被剥夺、内部互挖式支付加班费(企业总支出不变,上班多挣上班少的钱)等不良现象及各类血汗工厂,员工猝死时而发生,这些现象与社会发展,社会主义优越性严重不属,监督迫使企业执行好劳动法,提高国内劳动者幸福指数势在必行。监督迫使企业执行劳动法,靠企业领导发善心,那是笑话。靠工人个人,没时间,没精力,没财力,维权异常坚难。工人只能有自己的真正合法维权组织,靠组织维权才能可行。
另:
中国政府已开通“我向总理说句话” 民意直达通道,我向总理说句话_中国政府网网址:网页链接
在这里讨论,不实际行动起来,通过“我向总理说句话” 的民意直达通道,反映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只有反映普遍了,国家才有可能重视解决,不反映,肯定不会解决的。
愿国家能在体制上保障企业能严格执行劳动法,让我国的广大工人阶级能真正体面的生活,体面的工作,提升生活幸福指数,能真正感受到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优越性,为中国而自豪。
第2个回答 2020-09-07
用法律武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单位强制加班大声说"不"。
首先单位强制加班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
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收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法第41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超过36小时。
劳动者第44条规定,在三种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在正常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但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劳动者正常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请关注以前解释。
第3个回答 2020-09-07
如果工作还可以,你又可以接受就坚持下去吧,如果说不能接收经常加班,建议换一份工作吧!
第4个回答 2022-04-05
大多数公司都会有加班的情况,如果是偶尔的情况还是可以理解的,如果经常让加班的话,应该有一个专门加班的奖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