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离职两年内不得进入同行企业,并且不给任何保密补贴,合法吗?

如题所述

不合理合法,即使你签了也不正规的协议书,公司不可以管束你,你说我这一专业术语叫同行业竞业,按规定签同行业竞业公司得向职工支付一笔补贴,补贴规范便是不可小于你前边12个月的均值月薪水的30%,且不能少于本地标准工资,且不能超过二年。此外便是同行业竞业是应聘求职期内就需要签的,等你必须签职的情况下公司再规定你签,你彻底不予以理睬的,但是如果公司给的补贴还能够,及其不影响到自身下面的应聘求职,那麼充分可以签的,这钱不必白不要。

我之前便是在一家公司工作,原本一开始并没有签,之后我们家人要我回家了一起做买卖,因此我便跟公司谈离职,我自然没说离职的真实缘故,或许是公司怕我去同行业,因此就跟我提签这一协议书,协议期一年公司每一个月支付3100块钱,我一听自然毫不在意了,这3100块钱不必白不要。因此,如果你应对那样的状况,你彻底不予以理睬的,即使让你补贴,也需看是不是对自身有危害,终究二年的时间段也挺长的,对自身的行业毫无疑问或是有影响的。在一个公司内非是全部的职位都务必签定保密协议书和竞业限制的规章,关键也是需看你你是不是把握公司的关键商业秘密。一般的竞业限制协议书中对员工的范畴作出了一定的限定,主要是应对公司的管理层、高级技工学校和具备保密责任的职工。关键就是指高端管理者、高端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别的承担保密责任的工作人员。

假如彼此可以和睦的达成一致,那麼消除这种协议书是没有问题的。可是针对公司而言,公司有单方面解除权,由于保密协议书和竞业协议本身便是公司为了避免工作人员变化给公司产生损害而发生的,因此当公司通过评定觉得职工并没有再次竞业的必需,公司是可以单方消除这种合同的。可是在这儿大家还要留意经济补偿金的问题了。假如在竞业协议书限定期内,公司单方面消除竞业限制协议书,必须附加支付职工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可是假如员工辞职前,公司对职工的就业问题不作出限定,那麼就没必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仅签了保密协议书后辞职,是并没有保密补贴的!劳动法律上没有保密补贴那样的观点,自然法律法规也不会适用保密补贴。

可是,假如保密协议书中有竞业限制条文,但你刚好又属于把握商业机密的三类人员之一,那麼在你辞职时就需要受限制,最多2年内(看协议书承诺)不获得有与本企业存有竞争关系的同业竞争工作中,不任你是不是运用了原公司的商业机密。而企业也必须向你支付竞业限制赔偿金,正常的不可小于之前薪水的30%(江苏省地区要求是三分之一)。企业3个月不支付,你也就可以消除竞业限制承诺,你也可以不消除,2年到期后一并规定企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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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6-14
不合法的。任何企业单位和个人组织不得限制他人的自由,他人的就业权,这种合同就是霸王条款,已经严重违反了法律。
第2个回答  2022-06-14
这种做法是合法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利这样做,但是要向你支付保密费。
第3个回答  2022-06-14
这是不合法的,没有给你保密补贴,还不让你进入同行企业,这样的行为不合法。
第4个回答  2022-06-16
如果不让进同行企业,理论上是要有补贴的!没有补贴就没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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