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现在结婚了,有一套50平米的房子,是公积金贷款的,现在还没有还完,我们想把这个小的卖了,再买一套稍微大一些的改善性住房,想请问这算不算第二套啊?再用公积金贷款利率要上浮么(前提是我卖了小房子后把那套的公积金贷款先还完)?
我的具体做法是:把小房子贷款还完,然后卖掉!然后买大房子,继续贷款。请问买大房子是不是要算第二套房?首付多少?因为小房子是我一个人的名字,如果第二次买用我老公一个人的名义买呢,是不是不一样?我两次都是公积金贷款。谢谢
你的第一句(卖了小的以后再买大的,肯定是首套)和后面的是不是矛盾????没明白,我还完第一套的贷款并把它卖掉,再买大的就不算第二套是么?没卖第一套买的话算第二套?
追答你卖了小的后,你们两个的名下不就是没有房产了吗,所以再买大的还是首套购房,如果你买大的要做贷款,因为小的是用贷款买的不管你还清没有,不管你名下还有没有房产,你都有了贷款记录,在银行认房又认贷的条件下,你满足了认贷的条件,只要你再申请住房贷款都是属于第二次贷款,银行就会按照二套房贷款的政策实行。邮政储蓄的政策是认房不认贷,意思就是如果你们夫妻名下已经没有房产了,即使以前有过N次贷款但都已经结清,就可以给你按照首次购房政策执行基准利率,资信好的情况下也可是适当下浮利率,一般是下浮10%。如果没卖第一套再买就按二套执行利率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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