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为员工的非故意的疏忽而导致公司巨大损失,那员工要付法律责任吗,或者要对公司做补偿吗

需要专业意见~~

劳动合同法对此问题没有做专门的规定,但约定了用人单位可以有自己的公司制度,因此,问题中描述的情形需要看公司制度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你的问题描述是导致了公司的巨大损失,按照一般规定,可能公司会要求你赔偿。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可以就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事项在公司制度里面进行约定,按照问题描述,属于非故意的疏忽,但导致了公司巨大的损失,公司是可能会要求你承担一定得责任的,否则的,公司在经营中可能就要承担一样的风险,比如如果想搞倒竞争对手太容易了,雇佣几个人去对方公司上班,然后造成损失,这显然会极大损害公司利益。但又依据我国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所以,即使要补偿,也是要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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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1-14
不需要!
我们单位以前有一个员工 因自己操作失误 导致3000多台设备出现不良。公司直接损失6000万元。那个员工也没有被开出,也没怎么样。最后又干了1年 自己辞职了,1分钱也没少拿。
而且在工厂出现这样的事还挺多。很平常了。因为我认为就是让你赔 也赔不起。告发你吧,就算你坐牢了,对公司也没有任何好处。所以我没听说过因为自己操作失误而赔钱的(私企除外)
第2个回答  2009-01-15
不需要,给她个机会吧
第3个回答  2009-01-14
不用负法律责任。第一是非故意也就是过失行为,第二负主要责任的主要还是领导,员工的话就不存在太大的问题。但是赔偿或者补偿还是必须的。举个简单的例子,就不不是公司的财物,是私人的财物损坏了你也要赔偿吧?当然赔偿范围也要参照你造成损失的多少来决定,建议你还是找个律师,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同样重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9-01-14
当然要了,不管你是不是故意的,造成别人的损失都是要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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