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的角度,谈论新闻与社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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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使新闻舆论监督成为社会良性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但是,我国的新闻界在走向法制化的同时面临着重重困难:新闻“权力”的异化,正义与良知被遗弃,假新闻泛滥,有偿新闻屡禁不止,名记者成为稀有物种,新闻官司倍增……在保持新闻自由和社会责任的天平上,我们应该向哪一方倾斜或者是怎样才能保持双方平衡呢?新闻活动中新闻自由与社会责任的关系是怎样的呢?

  在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中国的情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方面,社会的开放和新闻自由的宣扬使中国记者(当然也包括其他新闻人员)变成了“无冕之王”。另一方面,可悲的是部分新闻人员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下却站不稳脚跟,拜倒在权力和金钱之下。这种拜倒是新闻自由权利对金钱和政治权利的屈服,是新闻自由权利的“权力异化”。 其主要表现是: 假新闻泛滥,有偿新闻屡禁不止,片面追求轰动效应;事物的常态不是新闻,变态才是新闻 ;“好消息不是新闻”;“坏消息才是好新闻”;人们都在工作不是新闻,罢工才是新闻;官员奉公守法不是新闻,贪污腐败才是新闻。正如西方新闻界的那句流行语那样,“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新闻自由权利作为工具理性的作用彰显无疑,而其价值理性的一面却被私欲淹没。关于这方面的报道可以在各种新闻媒体上找到很多。总之,在新闻自由和社会责任之间应该找到一个平衡点。这个平衡点不应该仅仅是道德(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而应该是法律(新闻法等相关法律)。

  传媒的自由不可剥夺,但是社会责任也绝不可不担负。传媒之所以享有新闻自由,其实正是出自其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因此,对于社会责任,传媒不但不可忽视,而且要勇于承担。朱基任总理时曾给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破例题词 :“舆论监督、群众喉舌、政府镜鉴、改革尖兵”,精辟地总结了当前中国的新闻舆论所担负的职责和使命,这也说明了国家对新闻自由和社会责任的重视。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力度的加大,新闻自由的旗帜会越举越高。国家应该加强新闻立法,新闻工作者应该增强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意识。唯有如此,才能在新闻自由和社会责任的博弈中找到平衡点。

  同时,公众对于新闻业也负有一定的义务。首先,公众应认识到媒介的强大的力量,认识到媒介权力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的事实,认识到媒介在何种程度上未能满足社会的需要。有此认识,就可针对媒介的缺陷,采取三个方面的行动,帮助改进媒介的工作,即:(1)帮助弥补商业媒介的缺陷,例如,学校之类的非营利机构,可以为商业媒介因无利可图而不为之服务的受众创办媒介或制作影视片;(2)加强新闻传播教育与研究,例如在教育机构设立大众传播中心,从事该领域的高层次学习、研究并发表批评性著述 ;(3)评估媒介的工作,敦促新闻自律。应当建立一个独立的机构对媒介工作进行评价,并且每年提出这方面的报告。

  总之,新闻自由与社会责任是对立统一、相辅相成的,他们共同构成了新闻活动的社会准则与活动规范,是每个媒体工作者都应该遵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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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2-24
社会的宗旨是正义和公平,正义和公平的程度与新闻的透明度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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