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期未满,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终止合约,需要扣押金吗

我想不续租了, 大家帮我看看。

有关的合同条款(双方各一份):
1 租期从2010年5月3号至2011年3月27号止,月租金为1300,三月一付,提前15天到7天支付下次房租。
2 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1300元
3 乙方责任中,有一条: 如有任何变动, 续通知甲方,提前一个月
4 合同期, 甲乙方需要共同遵守本协议,不得无故违约,如违约,违约的一方向未违约的一方支付违约金1300元整。

昨天6月20号我向房东说7月住满了就不续住了(因为我交的是567三个月的租金和一个月的押金), 不知道这种情况,我在7月底走人的时候,房东有理由扣我押金吗,这个算不算违约?(本人未损坏任何房屋附属物品,不用考虑那些)

回答请详细点,对症点,急用,回答好可再加分。
1 对于1楼的回答者,如果出血,是出多少呢? 押金全扣, 还是扣一半,又或是怎么的, 有什么法律条款之类的依据吗?

2 对于2楼的回答者,合同内容涉及的部分就这些了,也没有“若合同期内,因承租人不承租、出租人不出租等情况,一方当事人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之类的免责条款,这种租房问题可以找什么机构解决吗? 比如居委会?

3 再单独补充,房东以真房东要6月底收他3个月房租为由,想要我把8,9月的房租先交了,但是我在现在6月底已经明确表明了最多7月底住满就不续了,我还需要给他这些钱吗? 我同事说千万别给,给了就上当了,是不是这样。

  提前退房属于违约,要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要看合同约定。
1.比如按照合同约定的租期为1年,提前1月通知不续租,则不存在违约。
  2.如果照合同约定的租期为1年,提前1月通知从现在起就不租了,则房东一般不会退回剩余1月的房租,剩余的1月虽然不用,视为你仍然在租用,则不存在违约。
  以上2种情况,都不应扣押金。
  3.如果照合同约定的租期为1年以上,1年付一次房租,第一年提前1月通知不续租,则属违约,房东一般要扣押金。
  《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拒绝履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履行、补救措施后的损失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8
  根据您的情况,给予以下回复,仅供参考:
  1.由于您所提供的合同条款不是全部,因此不知道您与房东签署的合同是否有相关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条款规定,如果没有的话,单纯按照现在您所说的条款来看的话,有涉嫌违约的可能。

  根据我国的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因此,根据您所提供的情况来看,您是没有完全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而合同中又规定了相关违约金,因此,您涉嫌违约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2.但若合同中有相关约定,比如“若合同期内,因承租人不承租、出租人不出租等情况,一方当事人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等,则您只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的话,可以免除违约责任进而解除合同。当然,如果合同中还有其他免责条款的话,也可以援用来免除您的责任。由于您的合同条款不全,仅能作出这些阐述。

  3.根据您目前的情况,如果硬是从合同的角度来解决问题的话,可能对您不利。唯有与出租人进一步协商,看能否解除合同的同时,减免一些违约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6-21
呵呵,也算提前一个月通知了,不过这个待看房东有无法律意识了,若他坚持按合同上说你违约,想要你的违约金,恐怕你待出点血才能搞定!若好说话的,也就还你了!
相似回答